中共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9-06-13 13:5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1月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守责任担当,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巡察是政治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自反馈以来,局党委切实强化政治担当,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把巡察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当作“必答题”,做到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先后召开党委会议、民主生活会、中层干部会议8次,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局党委整改工作计划,细化问题责任清单和时间进度安排。3月27日,召开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深刻认识问题,进行深入剖析,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整改措施再讨论、责任任务再落实,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是细化任务分解。召开局党委会,专题讨论根据各下属单位上报汇总形成的《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牵头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时间进度安排,对四大方面十大类48个问题共提出82项整改措施。召开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动员会,组织发动全局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正视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分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逐项完善具体整改方案,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自身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补齐问题短板的政治任务和重要契机。

三是集中精力整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配合部门按照分工事项,加强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整改合力,深入存在问题的科室、基层分局、企事业单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以“知错就改、有错必纠”的态度完成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限,压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强化整改,建章立制21条,举一反三,统筹推进,全力破解整改难题,全面转化整改成果。

二、逐条对照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抓实反馈意见整改

第一部分: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局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1.统筹“三局合一、融合发展”的力度不够,凝聚力、向心力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已整改。

(1)积极推进机构改革。按照改革要求,制定昆山市市场监管局“三定方案”,严格按照要求精简原“超审批”设置单位,按照市委重点工作部署,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确定为全年重点工作,指定1名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负责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盐务、粮食、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优化资源配置,科学定岗定人,合理确定部门职能。

(2)强化党委统筹作用。健全完善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党委议事规则,将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会议纳入党委议事重要内容,定期讨论分析部署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提高党委班子凝聚力,增强融合力,促进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加大全局整体建设统筹谋划,制订每月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方向,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局党委统领全局能力。

2.局党委决策严肃性不够、对个别党委会人事任免的决策执行力欠佳,严肃性不够,影响了局党委班子威信。

整改情况:已整改。

(3)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4月15日,党委会组织学习了《昆山市市管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廉政建设。修订完善《昆山市市场监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明确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议题内容,议题材料均提前告知参会人员,做到充分酝酿,民主集中,讨论形成决策。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跟踪督导,执行好上级有关规定。巡察整改以来,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局党委会、办公会8次,对相关重大事项开展跟踪督导。

3.局党委关于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

(4)加强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3月29日,根据市委办《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党建创新重点项目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昆山市2019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两次深入联系支部完成调研任务,对党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5)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报告制度。要求每年年底前将落实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党委班子成员述职和评议内容;坚持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向局党委述职报告制度,并将述职报告摘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接受监督,党委书记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情况进行点评。

(二)局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

4.存在非党委班子人员参与决策人事任免投票、研究党员发展等党内事务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6)4月15日,党委会组织学习了《昆山市市管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提高党委班子成员对党委议事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修订完善《昆山市市场监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非党员局领导在列席局党委会时的权利和义务。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强化跟踪督导。

5.会议程序不规范,上会材料未按规定提前下发,会前沟通酝酿不到位、会上研究讨论不充分。对一些重大事项议而未决,部分会议主要领导先定调后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执行不到位,存在“通报式”决策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

(7)在深入学习上级关于党委议事规则基础上,组织修订完善《昆山市市场监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对局党委会议的决策范围、决策原则、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决策监督等内容进行细化明确。3月12日以来,共召开党委会6次,提前下发会议材料36份,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科室及时开展讨论协调、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确保议题上会得到充分酝酿沟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明确会议议题由班子逐个表态,主要负责人必须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发表自己的意见。会议程序得到规范,会议质量不断提高。

6.“三重一大”工作台账资料严重缺失,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如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的制定、绩效考核细则的拟定以及人事调动等,未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整改情况:已整改

(8)深入学习《昆山市市管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提高党委班子成员对党委议事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修订完善《昆山市市场监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明确由局党政办扎口负责会议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资料管理存档,组织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根据需要负责本业务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资料的管理保存。

(三)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全面

7.落实政策要求不严,贯彻落实市委相关战略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

(9)深入学习领导市委决策部署要求。在新修订的《昆山市市场监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中,明确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指示等纳入党委议事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昆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关于认真抓好2019年全市重点工作(实事工程)的通知》等市委全年重点工作决策部署要求。

(10)强化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推进。对照《中共昆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中明确的全市50项重点工作,对涉及我局职能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打造昆山版“1330”新模式、推动建立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等16项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分析研究,制定《2019年全市重点工作(实事工程)任务分解表》,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明确方法要求和时间节点,定期汇总上报进展情况。下一步,将结合我局新制定“三定方案”对16项重点工作进行再分工、再部署、再落实,并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内容。

8.营造营商环境上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

(11)加快推进名称登记改革,实现名称自主申报。召开专门会议,贯彻落实省局、苏州局关于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有关工作要求,实现冠“苏州”、“昆山”行政区划市场主体名称的自主申报,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减少了审批环节,极大限度地缩短了申请人窗口排队等侯的时间,为申请人获取名称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大力推行开办企业网上登记,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名称自主申报、企业设立网上登记的方式申请企业设立登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办事排队等待的现象。

(12)积极推动与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协调工作。由分管领导带队至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推动与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工作,争取区镇对登记工作,尤其是人员配置方面的支持。推行内资开办企业“一窗式”综合受理模式,实施外资设立登记“一口办”。设置开办企业“一窗办”综合窗口,将“开办企业”中的工商登记、公安刻章、银行开户进行整合,进一步优化提速开办企业全流程。同时全面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从开始时的帮办、导办到申请人自办,遇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水平。

(13)进一步扩大综合窗口配置规模。优化调整我局登记窗口的设置和服务功能,接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合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打破内外资企业各项业务壁垒。设置包括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等受理的登记注册综合服务窗口。目前,我局驻政务中心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窗口已全部实现综台窗口受理模式,并向我局驻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扩展。

(四)机构改革以来干部融合、工作磨合不够到位

9.工作职能未进行有效整合,仍以原三局条线划分科室职能,党委层面推动的工作落地执行力欠缺,机关科室监督指导基层分局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

(14)制定出台新“三定”方案。根据《昆山市机构改革方案》和《昆山市部门转隶组建工作方案》,划转职责、人员,结合省、苏州市两级新“三定”方案,重新制定我局“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划分科室职能,强化职能整合。以新“三定”方案为基础,进一步梳理机关科室与基层分局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制定科室与分局权责事项划分清单,落实岗位职责。

10.工作人员缺乏融合的主动性,缺少沟通交流的磨合平台。

整改情况:已整改

(15)强化交流沟通。根据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组字[2015]6号),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出台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谈心谈话工作方案,明确要求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单位负责人与所属人员之间定期、不定期的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沟通交流,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利用业务会议、党建活动、参观学习等平台开展工作互动、经验交流,增进融合、促进工作。定期开展干部职工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培训平台开展工作互动、经验交流。

11.分局下属市场监管所与分局、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的工作机制尚未理顺,存在多头管理、权责边界不清、协调不畅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16)深入组织调研。召开专项工作研讨会,对现行市场监管所权责体系进行讨论分析,组织人员深入城区分局及市场监管所开展调研,听取相关单位对当前工作体制运行的意见建议。召开市场监管所与分局工作职能划分的协调会议,明确各监管所与辖区内相关分局的事项权责划分。

(17)明确权责划分。制定了《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场监管所事权划分表》,落实了监管所与分局业务负责人员,进一步明确城区分局与市场监管所权责划分,理顺工作关系。对市场监管所人员配备、工作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确保各项市场监管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二部分: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学习教育不够深入

12.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全面不深入,不能入脑入心。

整改情况:已整改

(18)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在新修订的《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中,明确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纳入党委学习议事内容;结合本局实际,拟订了《2019年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每月按计划进行学习。3月12日以来,通过党委会等形式,先后开展理论学习7次,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昆山市市管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江苏省广告条例》等法律规章、重要讲话、会议文件等17篇。

(19)强化个人自学。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自身在理论学习中存在问题和不足,结合本职工作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全面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和“廉政早课”制度,要求班子成员亲自备课、带头授课。3月份以来,各班子成员共开展授课7次,以此形式促进班子成员加强个人自学,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素养。

13.党委抓政治思想工作不够严实。党委开展党性教育不够,个别中层干部只讲待遇,不讲担当。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管理不严,对已处理的违纪违规问题公开力度不够,以案说纪运用不力,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整改情况:已整改

(20)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正风气、转作风、守规矩、作贡献”反腐败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廉政早课”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的通知》,进一步明确2019年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时间、内容、方法和要求;4月9日,利用周末业余时间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党员冬训学习教育活动,局党委书记亲自授课,邀请昆山市委学校教员讲授《新时代“昆山之路”新征程研究》,积极联合市纪委监察派驻组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2次。

(21)扎实开展个别提醒谈话。制定下发《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及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谈话工作的意见》,结合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对个别问题突出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个别中层干部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增强干部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决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有待加强

14.责任制落实不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程度不够,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党委领导班子没有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分析、研究、部署,未明确具体分管领导。

整改情况:已整改

(22)落实党委责任。健全完善昆山市场监管局党委议事规则,将意识形态责任制研究部署列入重要议事内容。制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纳入2019年昆山市场监管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两次专题学习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局党委于4月15日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入讨论分析我局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谋划下步工作重点及方向,明确1名局党委委员分管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23)完善工作机制。4月17日,制定下发了《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关于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分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任务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局党委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重要内容,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和研判,局党委每半年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形势不少于1次,每半年通报1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清主流支流,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15.教育引领缺失。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不够,深入群众进行教育引领不够,对意识形态问题缺乏敏感性,认识比较模糊,对系统内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没有从思想上找根源,开展工作缺乏有力抓手。

整改情况:已整改

(24)加强教育引领。在制定下发的《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关于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基层党建要点中,明确将意识形态教育作为党建教育、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对系统内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25)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利用“昆山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4月8日,在“昆山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习近平这样部署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内容;4月23日,在“中国昆山”网站发布了《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关于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加强系统内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党总支、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开展意识形态学习教育。

第三部分:在党的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方面

(一)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没有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讲表象问题多,剖析党性问题少;查摆问题不够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思想交锋少。

整改情况:已整改

(26)扎实组织党内规章制度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充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和上级文件要求,强化班子成员对党内组织原则、民主决策、机构建设等方面的规定要求。

(27)严肃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深入剖析我局党委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局党委民主生活会规则程序。3月27日,召开党委领导班子巡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诚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17.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

(28)深入开展自查。局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内容。领导班子学习双重组织生活会内容,提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思想认识。

(29)明确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将班子成员分别划分至各基层党支部,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定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定期督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截止4月25日,班子成员共参加支部大会24次,党小组会11次,赴基层党支部上党课3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6次。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8.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整改

(30)完善党支部组织机构建设。各基层党组织通过民主推荐和支委会讨论,向局党委递交了《关于补选支委的请示报告》,规范实施支委补选工作,严格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及相关要求,设立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发挥支委的引领作用。

(31)建立健全支部工作机制。下发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支部条例挂图》。规范党支部工作程序,督促指导下属党组织开好党总支会、支委会,强化党员学习管理,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9.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不能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存在“两张皮”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

(32)修订完善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各党支部联系点领导。在新增选的支部委员中优先考虑业务骨干。制定下发2019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

20.党务干部没有配齐配强,专职党总支书记变为“照顾性安排”,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党务干部不熟悉党务工作,导致党组织的形象弱化,作用虚化。

整改情况:已整改

(33)各基层党组织通过民主推荐和讨论,经局党委批准,配齐配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5月份,在市委党校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全体党务干部参加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能力,进一步坚定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干部队伍管理不够规范

21.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

整改情况:已整改

(34)扎实推进机构改革。按照新“三定”方案编制数和职数的规定,重新设置科室,科学定岗,配备中层干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昆办发〔2018〕4号)文件要求,使干部职数配备与科室设置相适应,并长期坚持。对于已有的“三定”外科室,采取“不新增,不提拔,不转任,逐年消化”的工作原则,逐步消化分类解决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并长期坚持。

22.混编混岗现象较突出。

整改情况:实施整改中

(35)拟根据新“三定”方案,科学定岗,重新配备中层干部,精简机关工作人员,理顺编制关系,并长期坚持。拟对已有的混编混岗人员进行分类消化解决,鼓励符合条件事业人员报考行政编制,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调整人员岗位、向上级部门争取将执法条线事业单位人员参公等方式逐步消化混编混岗情况,并长期坚持。

23.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干部使用青黄不接。干部内部轮岗和横向交流不够,少数干部在同一重要岗位长期任职。

整改情况:实施整改中

(36)推动干部轮岗交流。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加强内部轮岗和横向交流,拟定《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拟在机构改革重新设置内设机构后,组织中层及以下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优秀年轻干部专项分类建库以及初步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昆组通[2018]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对优秀年轻干部进行跟踪管理,根据工作情况和专业特长,适时选派参加各类培训或锻炼。

24.干部履职担当尚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整改

(37)加大培训交流力度。为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计划于下半年度开展干部职工培训活动,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建立“双向交流换岗”制度,拟于机构改革后,组织开展机关与分局双向交流换岗工作,增强薄弱岗位力量,实现工作互动,形成互带互学良好氛围。

(38)强化制度激励。在各党总支、党支部开展“三项机制”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及苏州市委、昆山市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增强干部队伍敬业奉献和责任担当意识。

(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

25.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

(39)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我局于2015年9月16日,印发《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报销管理办法(试行)》(昆市监〔2015〕77号),明确规定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等支出范围、事前审批、支出报销要求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分管领导牵头进行了认真排查整改,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试行)》,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从制度上防范违规违纪问题再次发生。

(五)日常监督执纪有待加强

26.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到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做到抓早抓小。

整改情况:已整改

(40)严格执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根据《昆山市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及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工作流程》,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及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工作的意见》、《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的意见》,对谈话主体与对象、谈话方式、谈话内容进行统一规范。结合此次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问题,组织领导干部对分管单位及个人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截止目前,共开展谈心谈话活动11次,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组开展提醒谈话3次,通过谈心谈话掌握人员思想动态,加强风险问题防控。

27.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已整改

(41)深入开展自查。按照《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问题的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深入梳理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查找薄弱环节,结合此次巡察反馈问题,要求相关下属单位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下属企(事)业单位在人员管理、财务审核、车辆使用、商务接待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形成按章办事浓厚氛围。

(42)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出台《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试行)》、《昆山市市场监管局车辆管理规定》、《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11项。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制定完善各类人员管理、财务审核、车辆使用、商务接待内部管理制度15项。

28.抓作风建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工作人员管理没有具体考核评价标准,对工作人员的年度工作情况不考核,监督管理缺乏有效抓手,对协管员的薪酬待遇、晋升通道等关心不够,造成协管员队伍流动性大,不稳定、问题多,影响了市场监管队伍的整体形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

(43)开展作风整顿。针对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在全面范围开展问题自查,要求各单位对所属编外人员思想状况、作风纪律、业务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排查,组织本单位编外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管理规定。对个别单位人员管理中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明确该单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对个别编外人员中存在思想不稳定、作风懒散、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其开展提醒谈话,加强教育管理,截止目前共开展提醒谈话7次。

(44)强化规范管理。参照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做法,组织拟定了《昆山市市场监管局编外人员(协管员)队伍管理规定》,从招聘录用、日常管理、检查考核、奖惩评价、合同解除等方面对编外人员管理进行规范。结合局新“三定方案”机构岗位设置规定,在各基层分局设置协管员大队(中队),设置相关协管员管理岗位。要求各基层单位参照市局规定制订本单位编外人员日常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压实用人单位的管理责任。

第四部分: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29.“两个责任”落实缺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签了之,“责任清单”依葫芦画瓢,没有制定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办法、年度考核制度,管党治党压力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已整改

(45)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班子成员和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和要求。制定出台《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办法》,对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规定党委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不少于4次,明确规定班子成员每年不少于2次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调研部署,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清单,细化分工,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0.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未履行到位,对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情况未开展专项研究、布置、检查、督促,述职报告对“一岗双责”只字未提。

整改情况:已整改

(46)加强学习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班子成员个人理论学习计划,组织班子成员自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制度性规定。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正风气、转作风、守规矩、作贡献”反腐败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廉政早课”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的通知》,进一步明确2019年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时间、内容、方法和要求;利用党员冬训等时机,分别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2次。

(47)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制定出台《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办法》,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1.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缺失,源头防控机制不健全,没有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管控。

整改情况:已整改

(48)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在2018年年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分班子成员、下属单位和党员干部个人3个层次,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重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开展“举一反三”,查找单位及个人存在廉政风险点。4月26日,通过OA下发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活动的情况通报》,对个别单位和个人在排查过程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领导不严肃、风险排查不彻底、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进行通报,并由局班子成员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全系统各下属单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17个,新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1项。

(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资产管理不到位

32.资产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已整改

(49)将电动车纳入资产管理系统。巡察组反馈的2017年购买的电动车录入未录入资产管理系统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全部按规定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研究制定《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公车日常管理规定》,将电动车纳入车辆管理范畴,切实规范电动车资产管理与使用。

(50)规范资产管理制度。组织修订完善《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对全系统固定资产的采购、审批、使用、处置等环节管理责任进行细化明确,加强日常管理,做到财物相符、使用规范。

 (三)下属事业单位、协会、分局等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33.食品质量监管队生育金发放超标准,违反生育金支付规定。

34.昆山市食品质量检测中心(原昆山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中心)生育金发放超标准,违反生育金支付规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

(51)深入开展自查。明确1名局领导牵头财务、人事等部门对各下属生育金超标发放问题进行核查,共发现问题15个,涉及单位9个,涉及人员51名,涉及款项30.661万元。

(52)扎实推进整改。局分管领导与涉及超标发放生育金问题单位领导开展提醒谈话,明确清退超标发放生育金要求和时间节点,相关单位负责人召集涉及人员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截止目前,涉及单位和个人已全部完成整改,共退缴超标发放生育金30.661万元。

(53)规范发放及使用管理。组织制定《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办法》,对生育金发放的标准进行明确和细化,进一步规范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发放,坚决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5.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计量测试所资金支出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

(54)深入开展自查。针对昆山市质量监督检验所、计量测试所资金支出程序不规范问题,组织对检验检测中心及其下属单位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所有大额支出、财务账目、进行全面核查,未发现无经办人签字,无支出审批手续等现象。

(55)规范财务管理。根据《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指导检验检测中心制定出台了《昆山市检验检测中心内部财务核查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制度。4月19日,组织检验检测相关人员开展财务业务培训,提高能力水平,规范财务管理。

(四)行业协会脱钩后资产归属处置存在问题

36.行业协会脱钩后资产归属处置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实施整改中

(56)调查摸底掌握底数。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上级关于行业协会脱钩工作要求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单位原指导行业,脱钩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管理现状开展了调查摸底。

(57)制定计划规范处置。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各行业协会原业务指导部门对脱钩后行业协会国有资产使用、处置拟定了建议方案,成立了行业协会脱钩后资产管理处置工作小组,指导监督各部门开展资产管理处置工作;制定了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对相关行业协会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实施专项审计,加强监督管理。

三、保持高压态势,坚决连续整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清醒认识到,整改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需要持续发力,长期坚持。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良好工作的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保持坚决改、全力改、扎实改的作风和态势,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持续深化。

(一)持之以恒促整改。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做细做深巡察“后半篇文章”,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党的全面领导的有力举措,转化为提升履职效能的有效对策,转化为开启市场监管事业新篇章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不懈抓督查。对正在整改还没有完成的问题,重点进行跟踪督查,督办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成功落地。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坚定不移保长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市场监管改革发展的结合点,努力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建立长效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推进市委巡察成果在市场监管系统长效化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昆北路4号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办;联系电话:57728083;电子邮箱:kssscjgj@126.com。

 

         中共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