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中共昆山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9-06-13 13:4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月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有效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深入领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巡察整改看成一次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的良好机遇,看成一次学习提高、发现问题、整改规范的难得机会。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问题不回避、对矛盾不遮掩,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局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3月1日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逐项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局党委召开5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制定了《市城管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46项整改任务、94条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安排,切实做到整改事项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自觉把贯彻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不竭动力。把巡察成果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把巡察成果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力度,建设一支党性坚定、纪律严明、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把巡察成果与提升城管工作成效相结合,发挥驰而不息的精神、锲而不舍的毅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标准和干劲,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厚植“把城市当家一样管理”理念,推动城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厕所革命、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紧扣“美丽昆山”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党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围绕“美丽昆山”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污染防治攻坚战、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把“行动支部”建在重大项目、行业窗口、为民服务第一线,推动身份亮起来、工作动起来、标杆树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夜查工作,逐步推广党员夜查机制,继续推进万步工作法,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助推18项“三年提升工程”取得新成效。

3月份以来,除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外,组织召开两次党委会,专题讨论通过了《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党建引领工作行动方案》《2019年昆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昆山市好阿姨餐车管理试行办法》等方案、制度。在4月1日局务例会中,专题逐项研究了“美丽昆山”建设2019年工作任务。3月15日晚上,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书记代表局党委班子作对照检查,局党委班子成员依次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产生原因,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

认真研究党建、队伍和业务工作中制度建设不足,计划新增、完善4大类20条制度。其中,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重点修订“三重一大”、党委议事规则等制度;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重点新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党的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方面,重点修订廉政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重点修订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

2. 关于党委“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对《昆山市城管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昆山市城管局党委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党委会会前发放《议题征求表》,并将议题通报班子成员充分酝酿,会上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建议,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局党委班子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以严格的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委会记录由专人负责,严格规范记录的格式与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同时,开展局本级和下属单位的“三重一大”专题学习,加强认识,认真落实。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 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尚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主抓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通过党委专题会、中层干部轮训、基层党员冬训、支部“三会一课”等途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掌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听取下属单位部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党委书记带头上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党课,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检查下属单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 关于思想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问题的整改。

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目前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4次,中心组学习由专人负责记录,规范格式内容。召开党委会1次,党委书记带头领学意识形态内容,并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行业监管,严格相关审批、把关程序。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微信、微博、论坛专版等网络媒体的管理。认真处理涉及意识形态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组织检查下属单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党的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方面

5. 关于基层党建基础工作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深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头雁工程”建设,明确 1个导向,成立 2支队伍,做好3项工作,落实4项机制,“1234”模式助推党建水平书记项目,将党建工作与城市管理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推进《 “1+2+N”垃圾分类,党员在行动》年度党建重点项目,组建行动小组,以宣传教育、志愿服务为载体通过党员带头推广垃圾分类工作。分类分层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学习培训,选拔一批专职党务工作者,开展岗位练兵等定向培养。制定《城管系统2018~2019年度基层党员冬训工作方案》,完成党员冬训各项工作,轮训工作也将于下半年开展。冬训期间邀请专家针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以及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十带头”实践活动,创新党员发挥作用实践平台,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践行“忠诚、担当、落实、创新、清正”精神。

项目化压实党建责任,分层分级制定基层党建工作清单,印发《2019年市城管局基层党建工作要点》,构建责任化党建体系,完善出台《市城管局基层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落实季度考核机制,以严格督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党组织书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修订完善《昆山市城管局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每季度进行督查考核,并通报季度考核情况。

6. 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尽规范问题的整改。

党委会就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明确相关要求,同时,2019年4月15日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会议,要求各支部加强对巡察整改中发现涉及党支部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所在支部严格做好双重组织生活会通知及相关记录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加强外借时间超过半年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7. 关于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印发《市城管局“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 “作风纪律大整顿”专项行动,推动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省委、苏州市委、昆山市委作风建设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刚性执行、落地生根。积极探索我局廉政建设各项教育活动,继续落实好“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强化正反典型教育,始终紧绷思想上的弦。

修订完善《昆山市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昆山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守则》《昆山市城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昆山市城管局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昆山市城管局请示报告制度》《昆山市城管局请假考勤及相关待遇实施办法》《昆山市城管局警诫制度》等制度规定,并定期开展针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

(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8. 关于在罚没物品上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江苏省、苏州市罚没物品处置规定,完善《昆山市城市管理局先行登记保存、暂扣及罚没物品处置规定》,严格按罚没物品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和局、大队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梳理罚没物品拍卖各环节细节。

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流程、时限等加强罚没物品管理和拍卖工作,把罚没物资的管理处置工作作为内审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加强三个核查:一是监管拍卖费用全过程,核查发布公告、租用场地、清运垃圾人工车辆费用情况,挤压水分,使其符合市场基本价格水平;二是核查清运过程人工车辆实际使用情况;三是核查拍卖款上缴情况,以银行对账单或财政非税系统缴纳情况作为上缴到账依据,提升支出绩效。通过工程造价公司了解江苏省运输业务人工、车辆市场价格情况,进一步掌握清运基础成本。

9. 关于执法大队考勤考核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规范协管员辞(离)职审批制度,凡是辞(离)职人员均要求提前1个月向执法大队等提出辞(离)职申请。明确协管员辞(离)职的工资、考核发放标准,辞(离)职人员的工资(考核)发放标准将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结算。近期有3名协管员离职,均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离职人员的工资(考核)均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结算。

进一步规范协管员招录退出机制,入职时在录用合同中明确辞(离)职的工资、考核发放标准,辞(离)职人员的工资(考核)发放标准将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对未按规定发放的工资、考核,按法律途径予以追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盯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党、取信于民。

一是继续抓好自查自纠。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落实整改的做到常抓、抓长,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按照序时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继续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三是继续抓好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着力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和促进工作。对已修订的4大类20项制度,抓好落实工作,同时进一步深入排查制度上的漏洞,做到及时查漏补缺。四是继续抓好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四风”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学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地址:昆山市长江北路86号,昆山市城市管理局。联系方式:电话57759663;电子邮箱490441071@qq.com。

 中共昆山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