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9-06-13 13:5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9日至2019年1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针对“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党委负总责、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党建责任制;发挥好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全力破解当前我市基层供销社组织相对薄弱、组织体系不够健全、为农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比较松散、管理机制没有完全理顺等现实问题,形成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市社“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党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决策议事水平。

(二)针对“工作重心偏移,聚焦主业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

完善工作机制,制定《2019年全市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昆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明确细化分解2019年供销系统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2019年市供销总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计划》,明确并细化工作任务。践行服务“三农”宗旨,推进市级“三会”制度恢复,成立“三会”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修订“三会”制度建设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目标。

(三)针对“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大对下属企业资金经营等各环节的监管力度,理清并清理下属单位资金经营违规情况,要求各基层社、供销系统各全资、控股企业等自查清理上报。组织对下属企业开展内部审计。根据巡察过程中暴露的管理缺失问题,积极完善《昆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昆山市供销合作总社下属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下属企业资金使用和管理,从制度上堵住资金违规漏洞。

(四)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呈现‘家庭化’趋势”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昆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全资控股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昆山市供销合作总社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进一步对存在问题企业重新调整工作分工和改制工作,并设定改制完成时间表。

(五)针对“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落实《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决策部署进展缓慢。社企合一的管理体制长期未理顺。创新驱动能力不强,在破解供销社发展瓶颈、处置遗留问题等方面缺乏担当,无切实可行举措”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学习上级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 加快推进“三会”、“三社”建设,研究制定建设方案、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和路线图。认真梳理近年来基层系统为农服务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助力破解发展瓶颈。强化对企业经营指导和监管,全面梳理社有资产,完成城北等三处地块拆迁征收处置,同时,进一步加强市供销总社资产管理委员会职能,强化对社有资产经营指导和监督。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六)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结合党员冬训、轮训,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组织主题大讨论、观看微电影等,进一步强化学习效果。以学习强国APP为载体,督促系统在职党员完成每天的学习任务,并把学习情况纳入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制定“恢复‘三会’制度,推进为农服务” 书记项目,明确了项目内容、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以党建引领,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推动供销社事业发展的行之有效的思路、办法和措施。

(七)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成立市供销合作总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党建工作重点及基层党建考核序列。全面开展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坚持每月的党委中心组学习;把对新时代新思想的学习作为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前必须进行的环节。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将“海棠花红”党群服务点建设作为2019年党建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三、在党的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方面

(八)针对“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基本制度不落实。党内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层层制定党建工作“三张清单”和“书记项目”,并结合作风建设及党建工作专项督查,抓好推进落实。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先锋“十带头”实践活动,同时,对高质量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了专题部署。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对全系统党员进行了一次排摸,认真做好挂靠党员关系转接工作。

(九)针对“党务干部不专业”问题的整改

加强党务干部培训,专题开设支部条例重点解读,外聘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对党支部活动开展、支部台账标准化规范化进行了专题辅导;同时,今年将以党支部换届为契机,进一步选优配强支部(总支)班子队伍。

(十)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制定出台《昆山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人用人,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

(十一)针对“混岗混编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经会议研究讨论,对于确需借调的,完善借调手续,其余借调人员清退回原单位。

(十二)针对“干部梯队建设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加快青年干部培养,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方案,适时开展中层干部、青年干部轮岗交流,基层单位挂职锻炼,促进年轻干部尽快成长,并通过发挥退线干部的资源优势和经验优势完成过渡。结合供销社改革和发展需要,加强各类专业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适时配优和调整中层干部。

(十三)针对“‘四风’问题突出。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禁而不止”问题的整改

抓实党风廉政教育,将党性教育、廉政课程作为重点培训班次必修课,作为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展示馆,通过微信群、QQ群等开展常态廉政教育和提醒,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制定《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改内容和主要措施。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与下属各支部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切实加强供销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四)针对“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建立健全企业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差旅费报销等规章制度,全面规范管理,杜绝此类问题。下属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公用车辆管理规范。

(十五)针对“党委问责不严肃,执行纪律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委会,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明确党委班子及系统上下要联系实际、深研细学,抓好落实、见诸行动,坚决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相关要求,严肃执纪问责。

四、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十六)针对“资金管理问题突出。财务管理不严格。财务制度不完善。现在的财务制度与实际业务不相适应,缺少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问题的整改

制定和完善了《昆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库存现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公务接待、物资采购、费用报销等各环节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督促各基层供销社、下属企业立足实际,开展对照检查,建立完善财务制度,后续将对下属各单位财务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查。

(十七)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存在公务卡使用不规范、现金报支较多、凭证附件不全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坚持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程序。严把现金使用关,除员工慰问等可申请现金的业务需求,其他业务活动均不提供现金。规范公务卡报销,统一办理公务卡,实现了公务卡使用全覆盖,并要求公务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规范报销凭证单据,财务人员对报销凭证单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于单据不全、凭证信息与报销内容不符的报销申请将直接退还,待重新补齐后再予以核算。

(十八)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系统各下属单位工会主席、财务委员认真学习工会财务管理、经费收支管理相关规定,后续将不定期对系统各基层工会账户进行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十九)针对“社有资产资金保值增值能力不足。资产底数不清。原职工强占及高价转租单位房屋的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存在。在‘263’和‘331’整治过程中时常发现供销社名下资产,但市供销总社不掌握”问题的整改

对系统资产开展了全面摸排工作,理清了家底,并坚持动态排查,在现有资产统计信息基础上,查漏补缺,确保准确掌握资产最新状况。通过“三重一大”决策、司法等途径,规范稳妥处置资产历史遗留问题。制定出台了《昆山市供销合作总社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十)针对“租金催缴不力。基层供销社还存在租金收益不高、收缴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供销社系统改制后剩余社有资产招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社有资产经营行为。市供销总社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加大租金催缴力度,加快租金催缴进度,确保租金收缴到位。

下一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努力形成长效机制,为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地址:昆山市人民南路91号;联系电话:0512-57304997;邮政编码:215300;电子邮箱:ksgxzs@163.com

 

中共昆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