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23-09-15 09:42

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1月16日,第四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3月13日,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在护航发展、体制机制、安全监管、系统治理、廉洁纪律、基础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局党委按照“解放思想、系统推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切实采取可行有效措施狠抓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先后召开专题党委会、民主生活会、问题分析会、任务布置会等10余次,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任务分工,细化时间进度安排。3月24日,在深化学习研讨、全面剖析问题的基础上,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认识问题、逐项深入剖析,通过充分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了会议预期效果。

二是细化任务措施。局党委坚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从细从实抓好任务部署。4月8日,召开专题党委会,逐项研究确定各相关单位上报汇总形成的整改工作方案,对具体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等要素逐项细化优化。经与市委巡察办、市委第四巡察组充分沟通调整后最终形成具体整改措施,并下发全局实施。

三是全面落实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挂账销号,对所有事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加强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整改合力。领导小组做到全程跟踪推进、强化检查督办,压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围绕局年度重点工作和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深挖细掘,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蓬勃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全新要求,但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尚未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问题的整改。

《昆山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已纳入2020年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落实了公众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廉政性审查等程序,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后与市司法局沟通确认,当年度未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原则上不再补充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一是邀请司法局执法监督科相关工作人员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开展专题培训;二是印发《关于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制定管理流程、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认定参考标准、制定基本步骤及注意事项,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三是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对接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管理相关工作,通过工作群提醒科室对制定的政策文件进行把关,落实预制定文件报备制度。通过工作群及时对接制定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传达相关文件要求。

(二)关于“党的二十大召开后,针对有关构建统一大市场的部署要求,未能认真研究并及时更新、细化各项目标任务”问题的整改。

4月2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报送《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局各相关单位对照江苏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任务清单和苏州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任务清单,结合自身职责,拟定了各自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点任务清单。后经两轮意见征求和修改,已于7月14日印发《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点任务清单》。

(三)关于“近三年,在全市高质量考核中均停留在第二等次序列”问题的整改。

2022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时俱进弘扬“昆山之路”精神,助力夺取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全力打造领先率先、有为有位的“市场卫士”品牌。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我市2022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中获评第一等次。今年,我局将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苏州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昆山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落实“市场主体优服年”工作任务为抓手,聚焦 “123458”工作目标,立足监管职能,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关键任务,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继续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在高质量考核中再创佳绩。

(四)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牵头作用发挥还不够有力,多部门联合抽检占比有的年份未达到省级要求”问题的整改。

多层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牵头做好部门内部年度双随机监管。认真履行部门内部双随机总牵头职责,着力提升抽查事项检查覆盖率,强化内外部抽查协同配合;二是持续推动我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2年度,全市30个部门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各类双随机抽查任务447项,双随机抽查对象18700,其中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97项,联合双随机抽查对象7124户,跨部门联合检查对象数量占比达到28.94%,完成全省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评价指标。今年,继续发挥我局作为全市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作用,制定全市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推动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常态化开展。 

(五)关于“‘无证照办’‘创消办’等已撤销单位的银行账户有54.96万元资金长期宕挂”问题的整改。

目前“无证照办”和“创消办”银行账户已注销,结息后共有资金550360.19元,资金性质均为财政拨款,现已将该款项全部上缴市财政局。

(六)关于“在坚持深学、细悟、笃行,以新思想为引领,推进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上用力不够,尚未制定市场监管“十四五”事业规划”问题的整改。

围绕“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一体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和效能提升,以及构建统一大市场的部署要求,按照《“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和《昆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省、苏州市场监管局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昆山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作任务》(2023—2025年),明确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时间节点,并逐年细化具体工作任务。目前已制定下发《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并组织各单位报送《昆山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作任务》(2023—2025年)工作内容,下一步将根据各单位报送内容整合完善后印发。

(七)关于“依托各级质量奖为抓手,促进企业发展攀高方面,偏重栽种“盆景”,挖掘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产业强链、补链、创链着力形成“风景”上未有实质性举措,在统筹谋划和充分发挥“市长质量奖”引领效应上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引导追求卓越。加强区镇联动,广泛排摸有意愿申报质量奖项的优质企业,不断完善重点培育企业库,通过制作《质量品牌建设宣传手册》、举办质量奖申报培训、昆山市人才科创企业专项服务月政策宣讲等活动,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2023年,完成首届昆山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定工作,评出首届昆山市市长质量奖2个、昆山市质量管理优秀奖3个、昆山市市长质量奖荣誉奖2个。申报中国质量奖1家、江苏省省长质量奖4家,入围苏州市质量奖现场评审15家。二是强化政策激励。根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昆办发〔2022〕103号),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动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对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领域相关项目进行资金奖励。2023年,已兑现质量品牌免申即享资金284万元,兑现一批品牌认证奖励资金240万元(市级,区镇同比配套240万元,目前正处于兑付流程中)。三是开展宣传报道。首届昆山市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名单公布后,在局公众微信号进行推文,在“第一昆山”“昆山发布”等媒体平台进行系列宣传报道,树立质量标杆示范,不断提升质量品牌影响力。2022年获评苏州市质量工作先进地区(连续5年获评)。

(八)关于“在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诚信商家建设、消费者保障等方面,发挥“放心消费在昆山”的监督保障作用还有不足。对多发频发的消费纠纷处置能力还不强。有7家派出分局均谈及,近年来职业举报人投诉举报频发,处置压力较大,全局层面也缺乏针对性的指导和规范性的处理流程”问题的整改。

(1)坚持“以评促建、评建结合、以建为主”原则,高标准做好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审核推荐工作,去年6家单位参与申报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结果未出)。今年已推荐3家单位参与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在完成无理由退货签约商户12380户(位列苏州第一)基础上,今年继续推广无理由退货签约商户,并发展其中3000户成为数字人民币商户。

(2)先后组织对京东、特斯拉、比亚迪、大众、万达等企业开展行政约谈,督促其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通过行政约谈,上述单位的投诉举报总数量下降10%,个别单位的投诉举报接近零。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采取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增强全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促“放心消费”的浓厚氛围。委托第三方通过拦访、线上调研、暗访等方式,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消费环境满意度调查测评,计划完成1000份有效数据。

(3)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等有关单位的工作协调和信息互通,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工作。在维权方式上努力实现“民事和刑事双管齐下、调解和打处两轮驱动”的消费维权新格局。进一步加强职业投诉举报行为的处置,形成统一处理意见,从职业投诉举报的判定标准、判定流程、办理答复等方面予以规范,确保判定准确、处办规范,有效遏制了行政复议案件的上升势头。

(九)关于“面对网络交易市场、集体配餐、冷链运输等新业态不断涌现新趋势,多元治理的能力水平亟待加强。目前,对网络平台食品安全监管还停留在抽查平台商家许可证上传的阶段”问题的整改。

(1)一是监管水平和专业素养提升。制定并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食品经营安全线上培训的通知》,侧重监管角度,围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网络食品监管要点、反浪费监管要点、食品危害识别与分析等内容按照时间节点有序组织线上培训,共开设10节课。截至目前,已组织各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学习第一节线上培训课程,累计培训52人,考核通过率100%。二是强化业务指导。以苏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迎检验收为工作重点,结合江苏省餐饮、销售检查要点表163项(其中餐饮56项、销售107项)内容,对基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对上级条线下发的工作指引及其配套文件加以解读,细化分工,确保基层工作高效落实。结合“校园食品安全提升行动”等6项食品经营安全重点提升行动,提供国创明查业态台账模板供各分局参考,帮助各分局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精准实施,提高效率。三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国家总局60号令及《苏州市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引》要求,全力推动全市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应配尽配”。指导我市2763家食品经营单位(其中总监单位529家、其他企业单位2234家)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健全“三类人”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推广“苏食安”平台,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三件事”,记好“三本账”,截至目前完成率已达99.24%。四是构造多元共治格局。立足“扎实根基、稳步推进”工作准则,积极推动社会组织、消费群体、政府机关等多方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着力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通过发文或微信推送等方式向学校食堂、企业食堂等重点业态发放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函并附带禁慎用食品名录,通过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警示,加强风险管理,提升源头防控能力;召开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邀请专家和企业代表共同参与,采取现场检查、交流发言等形式分析当前餐饮环节中潜在的风险点和管理的薄弱项,并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应对措施;加强内部各相关单位互联互动,协调多方共同研讨解决食品经营环节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的疑难困惑,着力提高基层办案能力和效率。

(2)按照《关于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认真推进落实各项治理措施,保障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持续监测,加强线上线下核查。坚持“线上线下齐抓共管”原则,不断完善线上监测和线下核查工作机制,加大对辖区餐饮单位的排查力度,突出问题导向,及时将相关问题通报至网络第三方服务平台要求下架整改。截至5月25日,共计线上线下核查网络餐饮单位2240家次,发现问题数14个,立案6起(其中已结案5起,正在办理中1起),罚没金额5万元,下线入网餐饮商户14家,存在风险问题的单位均被要求下线整改,现已整改到位。二是攻坚克难,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贯彻“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四敢要求,认真落实市纪委“点题治理”工作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在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成立网络餐饮案件专案工作组,强化与公安局的联动衔接,综合执法大队指导辖区分局查办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的案件,同时将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单位审核不严的相关线索移送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力争通过源头治理和树立典型,取得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治理一域的成效。三是以点带面,推动网络餐饮集中区治理。积极推动网络餐饮服务集中区(街)整治,选定12个餐饮集中区(街)或美食广场列为治理提升对象。由辖区分局会同属地的社区、集中区管理方和物业公司开展联合治理行动,逐步整治无证经营、卫生不整洁、无线下经营门店等违法违规行为,合力推动点位提档升级,形成标杆示范,带动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规范发展,进而辐射全市全域,一盘棋式统筹推进网络餐饮管理水平提升。

(十)关于“全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尚未统一,各派出分局执法信息数据尚未共享,同时存在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完善、案件书面审核缺少法律分析、重要执法信息无法线上查询等问题。执法全过程监督有待完善,目前,全局每年仅开展一次专项执法监督”问题的整改。

(1)目前苏州局免罚轻罚4.0清单已完成修改意见征集,近期将确认公布。因4.0清单在3.0清单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为保证后续工作的严肃性,待苏州局免罚轻罚清单4.0版公布后,我局将在苏州局4.0清单规定的免罚轻罚事项基础上,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基层一线执法办案人员对清单内事项进行逐项研究,对适用条件、处罚幅度等进一步明确细化,保证处罚相对统一合理。

(2)一是每月针对已结案件公示情况、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情况进行公示,督促办案机构自觉、规范落实相关制度要求;二是组织开展执法文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培训,帮助执法人员更好掌握文书制作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提升制度执行力;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加强对制度的解读,针对巡察中发现公示不及时、不完整,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到位,案件审核缺乏法律分析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

(3)一是由局法制业务科室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和批量案件处置,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及时进行指导,明确处理意见,发现隐患,及时与具体办案机构做好内部沟通,纠正不当执法行为;二是每月汇总通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情况,明确指导意见,监督、提醒承办机构及时做好整改、完善制度,杜绝相关情况再次发生。

(4)一是每月将全局行政处罚信息统计表发送到各单位,同步完成“省局综合执法平台”和“信用昆山公示系统”的信用信息及时推送;二是正在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化简案快办系统”及投诉举报处置平台的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全局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享,实现实时统计、智能提醒等功能。

(十一)关于“执法暂扣、罚没物资管理尚未建立全流程管控系统,未建立完整的出入库管理台账,存在较大管理风险”问题的整改。

(1)我局已初步拟定《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和罚没物资管理处置暂行办法》和《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罚没物资储备仓库管理制度》,下一步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以正式文件下发。

(2)依托信息化平台建设,在简案快办执法信息化系统中开发罚没物资管理模块。

(十二)关于“执法专业力量较为薄弱,在执法审核方面,专职法制员队伍尤为紧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法律专业人才招录力度,今年新招录法律专业人员2名,均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是在干部职工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中,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相关课程,强化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实操能力。三是印发《关于加强法治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基层法治员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基层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积极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十三)关于“在优化办理流程,提供便捷服务等方面,助企纾困特色举措不多,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办’中尚未囊括许可类注销事项,导致企业线上注销未形成闭环”问题的整改。

(1)由局行政服务职能科室将外资企业注销登记信息及时推送至“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涉相关经营许可职能科室自行查阅、同步注销。

(2)对于内资企业,目前是由行政审批局定期归集好主体注销数据并推送我局,我局再进行集中许可注销。下一步与市行政审批局开展专题会商,确定最优的解决方式,实施证照注销一体化,拟由行政审批局在“一件事综合窗口”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当注册登记部门受理主体注销业务时,一并收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一条龙办理注销手续。

(十四)关于“未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业务素质、执法技能和现场处置能力的培训指导亟待加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常用法律知识不熟悉,业务能力单一,难以承担专业性较强案件的执法工作”问题的整改。

(1)每年年初根据当年度的工作重点及专项整治方案拟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现已拟定培训方案(6月份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工作规范培训月、9月份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培训月、11月份为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培训月),正在推进中。

(2)根据执法人员实际情况,分类制定培训计划,严格培训要求,确保培训有效果。执法人员培训的情况纳入对分局的考核细则中,辅助执法人员的培训一并计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所在单位的培训计划。全局性干部职工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正在开展中,各业务条线的培训也在按计划进行,已经完成执法干部的执法文书使用培训、执法全过程记录培训和执法装备规范使用培训等。以实现执法业务快速融合,把有限的执法资源投入到最需要的领域,树立执法威信的培训目标。

(3)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寻找高水平的培训机构和培训导师,科学安排课程,合理安排时间,使被培训人员学有所思、学有所用,业务能力得到真正的提升,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和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为服务经济发展、推进新时代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4)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严格执行培训纪律。为了提高参训的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将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情况纳入对分局的考核,执法人员个人培训情况作为提拔任用的参考,以便从思想上提升执法人员对业务培训的重视程度,使业务培训达到预期目标。

(十五)关于“尚未建立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考核管理制度和退出机制。近年,有关基层执法人员的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问题的整改。

(1)目前正在拟定相关管理制度,等初步拟完后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以正式文件下发。

(2)待业务考核管理办法在全局范围内实施后,由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所在单位按照管理办法各自制定符合分局特点的培训计划并执行,年底进行考核。确需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岗位调整的,由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所在单位提出相应申请。

(3)考核管理办法在全局范围实施后,由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初步了解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有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一方面由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强教育并予以劝导,另一方面由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和本局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由纪检监察组提前介入,进行警示谈话等,确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程序处理。

(十六)关于“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和制约仅存于‘招标协议’,对检测报告结果验证缺乏实质性措施。2019年至今,我市发生各类食品安全事件53起,在2021年度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踪评价中,我市被亮黄牌。”问题的整改。

(1)一是加强现场考核。5月中旬,我局组织开展承检机构现场核查(共有7家,核查2家),重点查验实验室管理、人员资质、规范操作、结果控制运用、台账管理等方面落实情况;二是细化日常管理。常态化查摆计划落实、检验结论时效性、报告瑕疵等方面问题,每月反馈修正国抽平台问题数据,持续提升检验结果准确性;三是印发《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工作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承检机构样品处置流程,确保抽检工作科学、公正。

(2)一是高位推进、常态化落实创建工作。多次召开创建工作部署推进会议及食品安全培训,精心打造现场检查点位,积极配合苏州局培训、督查、月月查闭环整改,同时依托多种途径拓宽宣传引导,共发放国创宣传资料55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700余张,力争顺利完成初评验收工作;二是推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应配尽配”。指导全市2763家食品经营单位建立自查制度,健全“三类人”责任体系,推广“苏食安”平台做好“三件事”,记好“三本账”,截至目前完成率已达99.24%;三是加强风险交流。5月下旬,召开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邀请专家、企业代表共同参与,就餐饮环节潜在风险点及管理薄弱项开展分析研讨,并提出有效解决应对措施,进一步强化餐饮行业风险防范意识和治理能力,合力严控食品安全隐患。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踪评价中,各部门协同联动,积极对接,对照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全面闭环,获评A等级。

(十七)关于“药品监管信息化系统尚未建立,零售药店监管存在较多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4月,市卫健委和医保局同意我局在医保专网(即:卫生健康专网)布置云服务器,当前医保专网电信云服务器已完成部署,平台正在搭建中。利用已建设完成的昆山市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平台(互联网),开展远程监管,实现药店网上监管全覆盖。

(2)积极推进药店一件事改革,已完成全市首件药店一件事办理,实现开药店相关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次办好”。持续推进药品网络监管,依托省药监局开发的药品智慧综合监管平台,2023年度已完成零售药店网络销售报告审查372家次;通过疫苗监管模块,逐步推进疾控中心与疫苗接种单位全覆盖检查。按照苏州市场监管局部署,2020年至今,我局全面使用药械保化日常监管系统开展药械化监管,工作效率显著提升。

(3)按照《江苏省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日常监管,2023年度零售药店现场检查239家次,责令整改6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25家次,责令改正51家次;持续落实疾控中心、疫苗接种和四级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持续推进化妆品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配合市卫健委开展医疗美容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单位1家、配合市医保局联合开展医保药店“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单位11家。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实施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奥司他韦等甲流药物、第二类精神药品和整治规范医疗美容回头看等整治行动。

(4)严格按照《关于推进江苏省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推进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制度体系,优化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推进药品监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强化能力培养,我局已5次派遣业务骨干前往国家药品监管局、长三角分中心和省药监局等单位跟班学习,丰富业务知识,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十八)关于“在日常运行监测、故障跟踪处置等方面主动探查风险的能力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开展电梯故障日常跟踪监测,强化数据分析探查风险。安排专人每日跟踪 96333、电梯 119 电梯困人等故障工单,建立由签约维保单位、专业网格救援、消防救援三重保障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电梯困人救援迅速响应、及时处置。今年以来共妥善处置96333困人救援659起,平均到达现场时间12.5分钟,万台每日困人率1.27,未发生长时间困人事件。

(2)今年以来,每月制定并发布《昆山电梯应急处置月度工作简报》,定期分析通报故障数据,提升风险研判能力,强化问题突出电梯、小区、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监管,将安全监管落在日常,将风险隐患消除于萌芽。

(十九)关于“智能化监管能力有待增强,全市电梯管理‘一张网’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

(1)增强智能化监管,建立电梯“一张网”管理体系。根据我市电梯信息化管理总体部署,落实“一张网”管理工作。根据市主要领导对于电梯信息化平台管理的批示,由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已于2022年底形成《关于昆山市电梯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议方案汇报》,并向市府办汇报;根据市领导指示,联合市大数据中心、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对通力、巨立等电梯企业进行“电梯一张网”项目需求调研,针对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响应,下一步将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落实推进电梯“一张网”管理工作。

(2)充分开展试点实践,为电梯“一张网”智慧监管夯实基础。整合现有应急救援平台,先行实现维保救援“一张网”调度,目前已对我市119电梯应急救援平台进行优化改造,正与苏州96333应急指挥中心对接数据;全面落实电梯无纸化维保,为智慧监管构建维保数据基础,目前我市无纸化维保覆盖率达90.1%;规范现有智慧电梯建设行为,加快推进智慧电梯试点建设工作,目前通力、巨立等制造厂家智慧平台已对接苏州电梯平台,另有3683台电梯安装第三方电梯智慧监测设备,将日常电梯监管工作与智能化建设紧密结合,为“一张网”智慧监管夯实技改基础。

(二十)关于“把好工业品‘质量关’方面,逐类逐企监管的具体措施还需深入研究”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整治。聚焦电动自行车、燃气具、电线电缆、水泥、危化品、危化品包装物及容器等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开展防爆电气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木质家具及家用双层床专项治理行动,开展烟花爆竹产品专项治理行动,检查销售门店62家,批发商1家,抽检烟花爆竹产品40批次,不合格4批次,立案处罚4起,罚没款0.50195万元。二是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效。针对社会关注度高、舆情燃点低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工作,2022年组织抽查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热水器、燃气调压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购物塑料袋、垃圾袋、洗衣粉(液)、儿童玩具、文教用品、妇女用品、呢大衣、儿童、学生服装、口罩等14项产品共411批次,合格377批次,合格率91.73%。2023年持续开展“一老一小”产品领域专项抽检工作,目前完成烟花爆竹产品抽检40批次,不合格4批次;完成非医用口罩产品抽检24批次,检测结果未出。

(二十一)关于“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是一项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实事工程,但巡察发现,在验收考核中涉及大量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未见跟踪整改”问题的整改。

(1)严格施工标准。在对2023年新一轮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中,已组织两次方案论证会,住建、消防等部门要求市场必须严格按照消防图纸施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并将消防验收合格作为市场验收的前提条件。

(2)完善工作机制。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考核验收结束后,在形成的《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与规范管理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中,明确存在的问题,市场主办方须在发放奖补资金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发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规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奖补资金。

(3)加强督查检查。局领导、相关科室、各分局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创建工作,定期对市场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市场及时做好维护更换工作,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完整好用。

(4)加强协作配合。根据《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局以消防安全为中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农贸市场全面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对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督促市场方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求市场方即时对照规范进行整改,牢固树立忧患意识,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十二)关于“全系统现有工作人员总计1000多名,性质类别包括公务员、事业、企业、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多达9种,混编混岗情况较为突出。机构改革后部分年龄偏大退出管理岗位的中层干部存在‘躺平’现象”问题的整改。

(1)根据“三定”方案科学定岗,配备中层干部,精简机关工作人员,理顺工作关系。妥善分类消化,针对已有的混编混岗人员,采取轮岗交流等方式。市委巡察组巡察后,我局共完成25名干部的轮岗交流,其中3名事业干部回归事业单位、1名行政干部回归行政单位,混岗混编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2)教育干部增强组织观念,正确看待进退留转,大力破除“官本位”思想,创造有利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氛围。解决职务与职级并行等正向激励政策存在的实际问题,有效破解干部“躺平”现象,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干事创业导向,让中年干部有盼头、有干劲。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双向挂职力度,严格执行干部退岗制度,从严干部管理,着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2023年以来,共完成4名正股职干部、1名三级主办的提拔、考察、公示、任免、备案、归档工作。评选出2022年度考核优秀人员80名,进一步激励干部队伍担当作为。

(二十三)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工作尚未破局,政企不分、事企不分情况较为突出。昆山市检验检测中心与所属企业人员混编、资产混用、费用混支,内部管理十分松散。下属企业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数据不贯通,无法做到‘业财融合’”问题的整改。

(1)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经核查,存在事业资产企业使用、事业资产企事业共用的情况,由资产管理部门登记造册,列明相关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资产数量、原值和净值,为下一步资产委托评估,整改资产混用问题做好准备。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昆山市质量检测中心、昆山市计量检测中心应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公司制改革,市检验检测中心根据工作计划从4月开始推进这项工作。由于历史原因,昆山市质量检测中心设立时登记为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非法人),无法直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如注销后开设新公司需要报市政府审批,检验检测中心于4月25日书面请示市财政局,4月26日市财政局回复,质量检测中心暂不改制,等6月第一批改制完成后,财政局汇总未改制企业的情况向市政府汇报后再定。

(2)检验检测中心于3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梳理计量检测中心、质量检测中心的业务受理、系统录入、结算折旧审核、结算管理等工作流程,逐项排查风险点,讨论整改方向和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目前已初步拟定《昆山市计量检测中心检测费用结算管理制度》、《昆山市质量检测中心经营性收入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委托检测流程,规范收入结算和应收账款管理。同时制定《检测费用折扣优惠申请审批表》,进一步明确检测费用折扣申请审批程序与权限。以上制度目前还在征求意见中。

(3)修改完善企业业务系统设置,通过增设财务管理权限及操作人员岗位等措施,将财务管理向业务端口前移,切实发挥好财务前置审核作用;加强企业风险管控,把控业务流程的关键控制点和潜在风险点,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截至目前,计量检测中心的业务管理系统已增设财务操作人员4人,岗位分别是财务科科长1人,财务开票人员3人,并增设财务管理中业务缴费单、预开票、银行到款、财务结账功能等四个子版块权限。质量检测中心业务系统已增设财务操作人员3人,岗位分别是财务科长1人、副科长1人、财务人员1人,并增设系统管理员全部权限。

(二十四)关于“原属昆山工商局管理的超华商贸城、鹿苑市场等资产目前由市市场监管局下属企业鹿苑商城管理”问题的整改。

(1)我局已对现有房屋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房屋资产共计35处,总建筑面积72820.55㎡,根据清查情况及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求,拟于近期对登记在我局范围内的5处办公用房,变更权属登记至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名下,总面积21503.98㎡。

(2)已对在租房产情况进行摸排汇总,现已摸排超华商贸城3、4幢及7幢部分商铺一共有53间,已出租53间,其中两间仓库;鹿苑市场底层内外商圈共有店铺103间,现已出租60间。

(二十五)关于“2019年以来,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因违纪违规和违法问题被有关部门查处或以第一种形态处置的共有37人。有的道德失范、底线失守,参与赌博、嫖娼甚至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有的自律不严、随波逐流,利用职务便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礼品礼金;有的贪图小利、沾沾自喜,钻制度空子和管理漏洞公产私租、公车私用或‘私车揩公油’等等,党员干部以及公职人员以案为鉴、敬畏知止的思想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党员冬训中,一把手带头讲廉政党课,强调要坚守初心,加强学习,做政治坚定的市场监管人,要牢记使命,守住底线,做清正廉洁的市场服务者;日常工作中,坚决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机制,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涉廉政问题相关线索开展调查。对“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责任状”内容进行了优化,更新了相关举措表述。及时通报各类典型案例,组织观看昆山市警示教育专题片《背离初心吞苦果》,传达《关于三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的通报》,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知敬、知止。积极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全员覆盖开展以廉政为主题的谈心谈话,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十六)关于“各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有偏差,学习制度、贯彻制度、执行制度的意识普遍不强。党员干部对客观上存在的廉洁风险认识淡漠,廉洁风险排查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未能提供2019年、2020年廉政风险排查记录,2021年度仅在局班子领导层面开展廉洁风险排查”问题的整改。

巡察开展以来,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印章使用管理、投诉举报处置考核、依法处置职业投诉举报行为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制度机制;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党员冬训中,一把手带头讲廉政党课,强调要坚守初心,加强学习,做政治坚定的市场监管人,要牢记使命,守住底线,做清正廉洁的市场服务者;日常工作中,坚决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机制,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涉廉政问题相关线索开展调查;对“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责任状”内容进行了优化,更新了相关举措表述,增强了责任状的时效性、针对性;调整优化局内部绩效考核方案,提高对不同类型科室、单位的考核精准性;印发通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谈心谈话,做到全体干部职工全覆盖。

(二十七)关于“存在对内审工作中业已发现的问题思想认识上‘轻飘飘’、无所谓的情况。局党委履行党内全面监督主体责任和抓早抓小、查偏纠偏意识不强,在处理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偏于宽松软。财务报支上‘不从规范从人情’,超标准报支市内交通和伙食补助费、生育津贴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食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差开发区、高新区违规报支定额80元市内交通费,至花桥等昆山市内区镇违规报支定额100元伙食费补贴。检验检测中心下属企业计量中心和质检中心在正常发放工资的情况下,仍然发放男职工生育津贴给个人”问题的整改。

(1)提升内审效果和质量,针对内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同步反馈至局派驻纪检组,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告诫并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及单位内控制度。

(2)切实落实党委监督主体责任,目前已着手修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定期通报违反规定的案例,组织开展廉政建设教育、廉政风险排查和谈心谈话,持续排摸纠治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苗头性问题。

(3)食品质量检测中心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内部整改会议,整理出清退金额和名单,违规报支市内交通费、伙食补贴合计金额为5299.1元,已全部完成清退。检验检测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务规章制度及《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全面排查下属企业男职工生育津贴报支情况,经清查发现,2019至2021年度涉及男职工生育津贴后发放不规范情况共计7人,涉及金额12661.3元,也已全部完成清退。

(二十八)关于“局党委对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坚持动真碰硬、揭短亮丑、刀刃向内的勇气不够,未结合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频发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剖析,各类违纪案件仅在小范围内通报,警示教育的频次和深度还不够,综合施策、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的制度机制尚未建立健全”问题的整改。

结合党员冬训开展,一把手带头讲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昆山市警示教育专题片《背离初心吞苦果》),各支部传达《关于三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的通报》,以生动详实的案例警示大家坚守廉政底线、不碰高压红线;2月份,针对个别干部受到纪律处分一事,将其处分文件在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警示全局干部职工,切实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震慑效果。

(二十九)关于“局人教科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业务过程中,未经招投标、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直接将该业务发包给苏州昱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巡察发现,第三方公司实际支出的费用与约定标准严重不符,截至2022年11月,造成资金损失达62万元”问题的整改。

(1)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下属单位已终止同苏州昱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并已做好相关人员及业务交接。规范招投标方面: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三局合并后,苏州昱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陆续和我局下属单位合作开展劳务派遣业务,起初业务量较少,未经招投标和局党委会研究。下一步,将综合考虑人力资源服务资质、信誉、以往经营合作情况等因素,邀请人力资源市场管委会指导制定我局劳务派遣人员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方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服务项目采购,合作期间将定期组织对中标公司开展考核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

(2)劳务派遣公司监督方面: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用人单位负责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督促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与分配、劳动安全等制度,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明确工伤、纠纷及意外保险等风险条款,切实保障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和人教科三方存档管理。对劳务用工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审核时综合考虑用人单位的规模和劳务派遣人员已有的数量。加大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督,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提供支付报酬人员清单及购买商业意外险清单,由人教科负责检查核对,不符合实际情况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及时退回相关款项。对劳务公司实际支出情况与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于严重违反约定开展业务的劳务公司取消合作。

(三十)关于“虽制定了固定资产相关管理规定,但仍存在未定期盘点、未及时清理或随意报废固定资产等问题。房产出租方面,存在管理人员不掌握出租信息、台账缺少面积等关键要素的情况。如鹿苑商城在管53套商铺无拍租材料”问题的整改。

(1)目前已完成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行政账固定资产全覆盖盘点工作,并启用固定资产数字化管理系统,将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陆续录入系统,便于对固定资产的盘点、清理、报废等工作的实施。

(2)目前已草拟了《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分类、管理的职责分工、配置、使用及维护、盘点和处置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制度中明确了相关固定资产的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

(3)2022年7月,已委托苏州苏安安全咨询有限公司对鹿苑商城在管房产进行了消防安全排查,排查后发现存在商铺货物占用疏散通道、配电线路敷设、消火栓按钮启泵线路被施工挖断、灭火器配置不足等问题,根据第三方公司的整改建议进行逐项整改并已整改到位。已对在管房产及租赁人员的资料台账进行完善;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已完成了对在租房产租金测算评估,现租金略高于实际租金,基本持平,故租金暂不产生变化,后续将结合同类型市场租金、周边商铺租金及其他影响因素对在租房产租金情况进行调研,以便更好的了解在租房产租金的基准价格,保证在租房产的良性化运营。

(三十一)关于“招投标询价形同虚设,过程管控缺失。如2021年,检验检测中心通过询价方式采购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中标单位未在先期询价的三家公司之列,且最终提供的维保项目有所减少。检验检测中心在合同签订次日即支付全款”问题的整改。

(1)已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省、苏州及昆山市关于框架协议采购的规定对《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初步修订,修订了自行采购流程内容,对采购金额区间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将原3万-10万元的自行采购区间细分为3万-5万元及5万-10万元区间,上述两区间的自行采购均需满足以下条件:1. 分管领导同意并签《自行采购审批表》;2. 完成询价过程;3. 法规审核通过合同三个条件。自行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到5万元的,无需上报局党委会即可开展采购活动,预算金额在5元到10万元的,需将询价情况上报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开展采购活动,同时拟新增框架协议采购及电子商城采购的相关项目采购流程。

(2)检验检测中心在开展2021年度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工作中,采用先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招标底价,再委托代理单位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完成采购。检验检测中心将进一步明确采购责任,加强采购业务培训管理,招标材料及时报送局法规科审核,规范采购资料档案管理。《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正进行初步修订,待定稿后将开展对下属企事业单位采购业务的集中培训,明确相关项目采购流程。

(三十二)关于“存在未依据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全款、未考核直接付款等情况。如《食品安全管理员网络培训考试平台》的验收是在支付全款后3个月才完成;又如检验检测中心物业费考核形同虚设,未根据考核结果扣减,全部足额支付”问题的整改。

(1)目前针对项目经费的支付,从立项、采购、合同、支付等环节由党政办、审计、法规、财务及相关业务科室共同参与把关,付款方式原则上采用先验收后支付的方式,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全款,并确保项目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2)检验检测中心于3月底成立了物业考核小组,并对物业考核小组成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了解标书、合同规定及考核明细表等内容。4月起由物业考核小组对照标书及合同规定逐项开展考核评分工作,在考核明细表中详细描述扣分原因,考核表由双方确认后作为每月付款依据,并要求物业公司及时落实整改,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物业合同执行落到实处。

(三十三)关于“在建工程结转不及时,如昆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模具中心实验室5186万元装修改造工程已于2018年8月竣工验收,但尚未结转固定资产。投资收益长期未收回,如市私个协会72.8万元对外投资款长期未收回、昆山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30万元投资收益未及时收回。所有下属企业均未建立成本核算机制,财务水平低,纳税意识差。如鹿苑商城因未定期缴纳房产税,被罚缴滞纳金42.02万元”问题的整改。

(1)目前昆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模具中心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决算报告已送财政局审批,待审批完成下发建设单位后,及时按决算报告结转入账。

(2)针对市私个协会对外投资款,2003年1月,苏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向全市私个协会筹集苏州市中小企业担保基金600万元,昆山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按筹集资金分配任务上缴75万元,其中5万元作为2002年会费,70万元作为担保基金。2011年根据苏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变更苏州市劳动者协会投资苏州国发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的函》方案,将70万担保基金的4%利润(2.8万元)作为增资,共计72.8万元,2014年底返还昆山市私个协会分红4.3680万元,我市私个协会所出担保资金结余68.4320万元。2019年,经原苏州工商局党组研究决定,因各市、区机构改革,自2014年至2019年,各市、区团体会费未予上交,各市、区协会将担保资款一次性冲低欠交的团体会费。根据以上要求,我市私个协会已将该担保资金结余68.4320万元作为昆山协会团体会费全部上缴。昆山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投资收益未及时收回问题,经原昆山工商局党组研究同意,昆山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原昆山市工商咨询服务中心)于2014年向昆山市怡乡春竹种养殖有限公司投资480万元,协议合作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每年以投资额的15%作为回报。由于种种原因当时该投资项目未能实质化运行,昆山市工商咨询服务中心于当年5月将股权进行了转让,并即将该投资款全额收回。经查,目前昆山市怡乡春竹种养殖有限公司因多年未年报,已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司法人也已无法取得联系。

(3)结合本轮企业公司制改革,改制后视实际情况建立企业成本核算机制。针对鹿苑商城未定期缴纳房产税的情况,已按要求及时进行了补缴,并要求今后每年按时缴纳相关税费,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强化依法纳税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十四)关于“局党委议事规则未正式行文。未紧密结合实际建立“三重一大”议事清单。局党委会与局长办公会等行政性、业务性会议职责边界不清。如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十次党委会,12个议题中有7个是关于企业违法经营行政处罚事项。就如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决策部署,对关乎全局事业发展的重要事项研究还不够。查询会议纪要发现,2019年至今,局党委对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年度总结和工作计划无集体研究记录,也未正式行文下发。机构改革后,领导干部中或多或少存在‘水牛角、黄牛角、角(各)归角(各)’的问题,班子合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问题的整改。

起草了《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议事规则》、《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管理办法》、《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修订稿,拟对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的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和相关流程进行进一步明确,目前已根据上会审议议题,分别召开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进行讨论。《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重点工作》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下发全局。

(三十五)关于“有的干部在组织开展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管等方面主动作为还有不足,较多偏重于完成上级抽查的后处理工作;有的干部工作按部就班,思考问题不深,创新举措缺乏,‘屋檐水年年滴在老地方’;有的干部‘眼界’和精力局限于所在科室‘一亩三分地’,科室之间工作配合度较差,遇到问题善于‘打太极’,能推则推,能挡则挡,对一线情况和基层困难充耳不闻,指导乏”问题的整改。

通过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组织形式,全面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重要论述,确保学出思想共识、学出责任担当、学出奋进动力。强化日常监督,创新监督手段,拓展监督渠道,对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拈轻怕重等各类“躺平”,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在完成重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双随机检查,根据企业的风险等级,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科室间沟通合作,消除“一亩三分地”固化思维,职能划分不清的,充分利用局长办公会等平台,及时予以协商解决,明确相关事项的责任科室和责任领导,有效处置工作分歧,形成合力。针对基层困难,及时指导,对于涉及多部门的,协调各分局、科室解决基层困难。强化制度执行,积极实践,进一步形成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的工作导向。

(三十六)关于“基层干部方面,存在‘一专多能’和综合素养不够,‘等靠要’思想较浓,缺少钻劲和韧劲,助推综合执法水平提升的动能不足,为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排忧解难的热情不高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1)加大干部继续教育力度,6月分两期开展干部职工综合素能提升轮训。开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专项学习培训,力争学以致用。加强轮岗交流,通过不同岗位锻炼,接触不同工作内容,强化自身业务技能提升,使干部由专业型向多能型转变,着力打造“主业精通、一专多能”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干部素质的整体提升,发挥激励导向作用,激发党员干部争先进位的冲劲、开拓创新的闯劲、攻坚克难的韧劲。挖掘梳理一些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集中通报,推动“三项机制”落地生根。强化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和问责力度,体现考核工作的导向性、约束性,杜绝出现“庸、懒、散、推”等懈怠现象的发生。

(2)结合文明城市创建、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等工作,深入我市药店、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监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注重收集企业发展问题和诉求,并做到及时汇报、研究和解决。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开展调研工作,结合职能工作,选准企业进行调研,主动了解企业诉求,并安排专人跟踪解决企业诉求。根据年初制定的干部培训计划,已组织开展干部职工综合素能提升轮训。当前正积极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不断提升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三十七)关于“局领导班子层面,11位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9岁,分布在43-54岁,无40岁以下班子成员。2023年起,将有4名班子成员陆续到龄退线(不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直属和派出机构负责人层面,平均年龄为48岁,集中在50-55岁,19名主要负责人中仅1人在40岁以下。中层干部层面,全局169名在职中层干部中,35周岁(含,下同)以下正股职干部仅2人,30周岁以下副股职干部仅5人。干部轮岗机制尚未建立”问题的整改。

(1)加强队伍梯队建设,加大公务员、事业人员招录力度,建立年轻干部后备库,落实竞争性选拔制度,对优秀干部苗子和新进系统的年轻干部进行重点跟踪,着力培养“8590”后年轻干部,形成年龄有层次、专业有覆盖的干部队伍和团结合作、分工有序的人员结构,为干部量才施教、队伍有机更新、系统重塑提升绘就成长蓝图。

(2)研究建立科学的轮岗交流制度,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动轮岗交流,提升干部队伍活力、激发担当作为动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2023年以来,共完成轮岗交流干部25人。

(3)试点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实施机关科室干部到基层分局挂职、基层分局干部到机关科室挂职、科室干部各科室间挂职、基层分局干部各分局间挂职等方式,丰富干部阅历,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十八)关于“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有待建立健全,党组织对团员青年的感召力、凝聚力还需增强,近三年通过团组织推优入党的仅有1人”问题的整改。

(1)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已将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局党委《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中增加党建、团建一体化推进内容,坚持党建团建一起抓,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对团支部的业务指导,规范团干部队伍,在“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中,不断提高团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进一步落实团建经费保障工作,加大对团建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将团建经费纳入党建经费一体谋划,在人财物等资源配置方面将进一步给予支持。

(2)加强思想引导,凝聚引领青年。依托青年学习社和线上青年之家,定期开展二十大精神学习会,已开展超龄团员离团仪式、学雷锋志愿服务、五四研学等活动,铸牢听党指挥的政治灵魂,提升党组织在新时代团员青年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团建助企。以“党建+团建+业务”模式,深入推进“团建助企”行动。助力美团顺利组建团支部,开展二十大精神共学、团建业务指引、暖冬慰问、交流座谈等活动,助力外卖配送行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团员青年实地走访服务企业,倾听企业发展心声,提供精准式“青”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擦亮青字招牌,激励建功立业。以青年文明号、志愿服务队为抓手,落实“青”服务、“青”志愿,特设青年文明号已开展电梯安全进校园系列活动,市监青年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烟头不落地”等志愿服务活动。

(3)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优入党”工作制度,结合团建工作实际,制定《共青团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办法(试行)》,切实规范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流程,同时加强推优结果运用,使团员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对局团委自2021年成立至今已开展“推优入党”的5名团员进行实时跟进,配合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目前5名“推优入党”团员均于推优当年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其中1名团员于2022年8月成为预备党员。

(三十九)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仍然存在,对下属党组织考核管理有待加强,年度绩效考核中党建、非公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分值占比较低。党务工作力量配备不足,存在非党员从事党建工作的情况。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积极性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党建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23年党建工作。通过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补齐短板,有效推动我局党建工作持续向好。二是印发《关于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下设机构设置的调整方案》,将局党委下设四个总支调整成三个总支,十一个党支部调整成十个党支部,从而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三是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着手开展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调整优化基层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打下组织基础。

(四十)关于“如何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构筑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局还需深入研究,‘市场卫士’党建服务品牌内涵有待进一步深化;如何激发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在全系统践行新昆山之路精神,努力在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等方面创新更多载体抓手还需深入探索”问题的整改。

在党员冬训中广泛开展“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主题大讨论活动,通过交流研讨增进理解、加深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广大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责任担当,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同时鼓励支部深化联学共建机制,推动党建与业务共融共促。为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扛起“四敢”担当,促进昆山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第三党支部与农商行第二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通过昆山市农商行网点设立“质量赋能站”,为各类用户提供标准、检验认证、计量、知识产权、质量管理等一揽子服务,鼓励企业导入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促进企业全面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我局红药先锋行动支部与江苏省药品监管局苏州检查分局党支部签署了党建结对共建协议,通过共建活动平台、分享工作资源、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等途径,激发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我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四十一)关于“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个别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不到位以及组织生活会走过场等问题尚未引起重视。有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敷衍随意,换届工作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组织书记专题会议,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等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同时党建办在发展党员、换届选举、组织生活会等重要党务活动前加强宣传讲解,使党务工作人员明确具体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严格按规定操作和落实。今年还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初步制订了《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和《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分指标》,下一步准备进一步完善,为全面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质量整体提升工程打下基础。

(四十二)关于“上一轮巡察反映的干部队伍管理不够规范、已处理违纪违规问题以案说纪运用不力、资产管理不到位、公车‘一车一卡’执行不力等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干部管理方面:通过分配、提拔、轮岗等方式减少混编混岗现象,巡察以来轮岗交流25名,其中3名事业干部回归事业单位、1名行政干部回归行政单位,混岗混编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加大干部教育培训,6月分两批开展干部职工综合素能轮训。以案说纪方面: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片《背离初心吞苦果》,传达《关于三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的通报》等,并对干部违纪处分情况进行公示,切实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震慑效果。资产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突出的固定资产问题,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行资产管理,目前已新增资产管理系统,便于对固定资产的盘点、清理、报废。公车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登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执行公务用车“一车一卡”,并使用统一的公务用车专用油卡定点加油;对于不在公务用车管理范围内的其他车辆,参照公务用车办法落实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企业接待方面:检验检测中心已初步拟定《昆山市检验检测中心企业支出管理办法》、《昆山市检验检测中心企业接待管理办法》、《昆山市检验检测中心企业报销指南》等内部管理制度,待依程序印发执行。食品质量检测中心制定了《昆山市食品质量检测中心业务招待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同时,针对各类问题与不足,积极举一反三,从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经费使用、加强内部审计、优化考核督导等角度出发,分门别类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同时积极引入信息化手段,减少人为因素影响,更大程度上提升各项业务程序规范性,压降履责风险漏洞,全力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质效取得新提升。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目前,我局巡察整改已进入深水区、攻坚区,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良好工作的基础上,做到认识再深化、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速,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坚决改、赶紧改、全力改、扎实改,确保年底前所有问题得到彻底整改,长效机制有效建立,从严治党全面加强。

(一)紧盯重点促整改。在注重全面推进、一个不落的基础上,紧盯关系单位长远发展的财务管理、队伍建设、执法监管等基础性、制度性问题,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提高工作力度,按照完善机制、提升效能、标本兼治的原则,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事事见真章、件件有成效。

(二)聚焦弱项抓督查。对整改尚未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有关措施对改进提升工作仍未起到显著推动作用的事项,新设制度机制尚未及时全面贯彻的事项,相关工作人员尚未完全转变作风态度的事项,各牵头领导和牵头单位从严从速督办整改进度,加快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成功落地。

(三)巩固成果提质效。坚定不移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作为改进党的全面领导的有力举措,作为提升履职效能的有效对策,在持续推进整改的过程中,不断巩固已有成效,精准把握与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努力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7728083;邮政信箱昆山市昆北路4号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ksscjgjdzb@163.com。

 

 

 中共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