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23-09-14 09:2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市委组建3个巡察组,对发改委(昆山试验区建设推进中心)、科技局、科协、水务局、统计局、融媒体中心(昆山传媒集团)、文商旅集团、水务集团、锦溪镇及所辖23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本轮巡察共查找发现突出问题294个,推动立行立改事项15项。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对照市级机关部门、国有企业、乡镇、村(社区)4类巡察监督重点清单,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关键少数”,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充分发挥了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

8月29日,市委书记周伟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苏州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最新要求,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集体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强调要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强化“建”的主体责任、突出“严”的主基调、体现“实”的主要求,加强梳理研究,找准问题症结,高质量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现场反馈巡察情况,市领导华红、孙勇、张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巡察反馈会,传达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在深化政治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认真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盯住“关键少数”,抓住主要矛盾,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有关职能部门要用足用好巡察成果,认真分析研判、上下联动整改、深化系统治理,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党组织要在反馈后1个月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同时定期通过巡察整改督查系统上报整改进展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优先分类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自移交之日起,每3个月报送一次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