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3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8日,巡察组向中共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担负整改主体责任。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4项13个方面27个问题,局党组收到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和全局人员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巡察要求和巡察反馈意见。为全面加强党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研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巡察整改全面工作。3月12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分析查找差距,扎实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批评自我批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周密制定整改方案。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按巡察组要求,在1个月内,形成了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初步方案。局党组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办反馈的整改方案修改意见,完善了《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制定了54条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 “三清单”。
(三)明确细化各级责任。巡察整改工作展开后,局党组书记、局长能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组织分管科室(单位)将巡察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局属各科室(单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立即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四)从严从实全面整改。整改工作中,局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度,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重点整改任务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局整改方案、任务清单和要求的时限,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
目前,27个问题中,24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或取得初步成效,3个问题正在整改;54条整改措施中,39条措施取得明显成效,13条措施取得初步成效,2条措施还未启动整改,整改成效明显。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或取得初步成效。
1. 关于“教育培训还需提高实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承训机构已经按照要求于4月初分别设立1名职业规划导师和就业指导师,并于4月18日开展了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研讨座谈会,对退役士兵进行了就业创业指导。二是组织2020年度退役士兵开展了就业创业培训意向调查,根据调查意向情况和与本人交流沟通,根据实际需求,承训机构设置了网络安全管理、健康管理师、平面设计师、电子商务师、机械工程师、消防工程师等30余项紧贴当前就业岗位需求的高质量课程供退役士兵选择。三是由我局牵头,会同人社、教育等部门,按照《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确定承训机构。今年4月上旬接上级通知,学历教育程序机构由省厅确定。职业技能培训由苏州市统一进行招投标,经请示苏州,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可沿用去年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待相关资金管理配套文件下发实施后,经区(市)推荐,苏州开展统一招投标工作。为做好下一步推荐上报工作,4月14日至18日,我局联合人社局、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对有意愿的执业技能承训机构采取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方式,对承训机构进行了核查。四是建立考核监管体系,制定培训材料审核制度。联合人社局、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建立了教育培训质量检查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对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4月14日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对目前承训的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了解了目前总体培训情况,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建议。
2. 关于“就业创业举措还需做实做细”问题的整改。
从关爱退役军人的角度,拟定我市优秀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指导意见供组织部门参考,并做好主动对接工作,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现已经拟定完成《我市优秀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指导意见》,并及时提供给组织部供参考。
3. 关于“信访维稳工作还需推进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全市各单位统计上报、数据采集信息比对、上门发放退役军人联系卡等方式,全面了解退役军人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依托全市信息采集平台,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相关信息,同时已于4月中旬完成退役军人联系卡设计、印制、分发工作。全市各级服务站共涉及工作人员359人、市退役军人服务站4人,每人印制联系卡200张(少数人300张),共计73600张,通过上门发放联系卡全面了解退役军人情况。二是建立初信初访制度。明确各级在首次接访处访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实行信访平台专人负责制,进行信访事项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已拟制下发《昆山市退役军人信访事项属事首办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细则》要求落实责任。市退役军人信访平台已于2月份完成专人负责制,由原来2人分开管理,改为由1人专项负责,专人负责以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4. 关于“‘关爱N+1’等服务有待于进一步落地见效”问题的整改。
持续推进“关爱N+1”服务品牌,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江苏有线、各大银行、社会机构累计推出14项惠军项目。制作宣传资料在服务中心、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服务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推送。改良江苏有线套餐,目前栏目已上传内容信息300多条,平均每月点击量近2万,每日近600多用户对栏目进行点播观看,覆盖近120万市民群众。
5. 关于“光荣牌纪念章发放部署不够严肃细致”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一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局统一部署,以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村(社区)为责任网络,将庞大的对象数量划分为细小的工作任务,加强精准管理,提供精细服务,做到职责统一明确、区域无缝对接。紧扣2021年春节慰问信发放契机,组织两级服务站集中统一开展“光荣之家”牌换发、补发工作,并于3月完成光荣牌发放统计工作,按时报送有关资料。及时如数补发纪念章,以互通互联,共商共议为原则,与各相关部门畅通沟通联系机制,形成常态化协作机制。二是多元开展工作,常态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创新手段,鼓励动员退役军人志愿者参与,充分利用社区网格员力量,视情邀请拥军社会组织,通过凝聚各界力量,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参与,构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三驾马车”齐头并进,共同参与褒扬军人军属的工作格局。将光荣牌悬挂工作列入推动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悬挂光荣牌工作建档立卡制度,做好光荣牌申请表填写存档工作,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实行定期报送制度,利用智能化手段及时更新信息,加强大数据日常管理。
6. 关于“纪念设施修缮改造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一线走访深入调查全市6处烈士纪念设施现状,对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照“分批修缮、以点带面”原则,编制《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修缮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有序统筹推进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的改造修缮。明确各烈士纪念设施主管单位工作职责,指导建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机制,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常态做好绿化维护和环境管理,保持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深入挖掘英雄烈士的动人事迹,通过多样化呈现、智慧化转变、智能化传播,将宣传、弘扬英烈事迹和精神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修缮工作纳入推动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常态化走访制度,定期检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状况,并实施综合评估考核。推动联合治理,会同市委宣传部、党史办等部门,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联合检查,确保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到位。
7. 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党史宣传教育、建党100周年、法律政策宣传和双拥模范城创建等重点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开展系列活动,同时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新华日报、学习强国主站4次刊登、《中国退役军人》杂志4次刊登、《中国双拥》杂志2次刊登,国务院信息平台1次刊登昆山退役军人相关工作。二是充分发挥“鹿小军在行动”志愿者服务队22支队伍929名退役军人志愿者和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站全覆盖的组织优势,广泛深入各机关、军营、企业、乡村、社区等地,开展重点宣传活动,并开设微信公众号专栏、昆山日报专版。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鹿小军在行动”志愿者共组织活动233项4298人次,活动时长26443小时。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在“戎耀今生”首届省退役军人书画大赛中,共参赛6幅作品,其中1幅书法获省三等奖;在老兵永远跟党走活动中,48名退役军人供稿近百篇书法、诗歌等作品;我市退役军人李亚林获省优秀退役军人称号、顾小锦获苏州最美退役军人称号、刘倩倩获苏州最美退役军人提名;我市交发公司、税务局、公安局、江苏有线昆山分公司4家单位获苏州优秀退役军人之家称号。四是建立定期回访机制,掌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提供相应帮助。目前已完成2020年度退役的自主就业士兵就业情况的汇总。计划在2021年10月,开展“百城联动”退役军人(军属)专项招聘会,或由各单位实时推荐就业,今后将一如既往地进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回访。
8. 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托“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举办“巾帼女兵对党说”“青年退役军人读党史”“百名老兵观剧学党史”等活动,针对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利用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党建功能室电子设备加大《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政策法规宣传,制作“鹿小军讲退役军人保障法”系列微动漫视频进行加强普法宣传。二是建强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社区(村)两级服务站,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按照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印下发的《江苏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强场所氛围布置,设立“老兵调解室”和“退役军人之家”,全力推动基层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2021年3月初至4月底,对15个区镇(办事处)实地走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取3至5个基层(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调研。
9. 关于“对新形势新定位认识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帮扶援助准度,全面精确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帮扶建档立卡工作,发挥拥军优属慈善基金作用专项救助困难对象。二是丰富帮扶援助手段,全国首创“军欣保”保险项目实现军人商业保险服务全覆盖,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渠道多样的帮扶援助机制。三是拓宽帮扶对象范围,联合市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共同制定《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的实施办法》,实现各部门共享帮扶信息。四是加大军人军属褒扬激励力度,创新推出“八一”关爱基金奖励昆山籍优秀军人军属;常规开展春节慰问信发放,额外为全体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庭、“三属”及驻昆部队献上定制版毛巾一份,真正做到情暖人心。
10. 关于“做好上级政策的配套落实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完善《昆山市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根据巡查期间指出的问题,已于4月13日通过中共昆山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落实《昆山市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主要针对退役军人家属安置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使实施办法得到进一步完善。
11. 关于“单位内部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梳理对照现行的单位制度,查漏补缺,结合局成立以来运转的实际情况,修订印发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保密制度》《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支出申报审批采购办法》《财务支出管理补充规定》等6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健全了内部制度。
12. 关于“通过考核科学评价和推动工作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19年和2020年的考核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对考核指标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是根据市考核办工作部署和考核牵头单位的通知要求,结合《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对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的考核指标、权重分配、设置依据进行了研究和拟制。三是根据考核牵头单位进一步要求,完成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考核具体实施办法,加入加减分项目,以此达到引领方向、肯定成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13.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没有压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担负起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将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形成年度工作要点,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制定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三是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督促各科室(单位)认真梳理分析权力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制定防控措施清单,认真对照抓好落实。
14. 关于“差旅费报支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查找出相关凭证,并以此类推,对我局成立以来的相关费用支付重新进行了复核、清查,防止类似情况遗漏,清理出应退回资金3740元,并于2月24日前向相关涉及人员收回了该资金,经请示财政于2月25日缴入国库。
15. 关于“慰问物资采购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根据巡察组指出的单位内部制度与本单位实际情况贴合度不高,缺乏针对性、实效性的问题,同时结合本单位近两年内部财务支出、设备物资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支出申报审批采购办法》和《财务支出管理补充规定》。两个制度从2月22日至3月22日经多次征求意见、讨论、修改完善形成定稿,于3月31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4月2日发布执行。
16. 关于“装修与零星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招标程序。二是对前期参与工程围标的无相应资质的企业纳入黑名单。三是重新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并严格落实工程事前审批、事中监理以及事后验收等制度,重点突出对工程量验收,加强工程项目全流程管理。
17. 关于“办公用品采购环节存在管理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存在问题的供应商纳入黑名单,重新竞价择优确定新的供应商。二是加强办公用品采购审批、验收等环节的管理,确保管理没有漏洞。三是对现有办公用品数量进行统计汇总并登记造册。四是进一步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实行使用登记制度,并结合使用登记情况强化个人消耗总量控制。
18. 关于“民主决策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从议事范围、程序和纪律,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进一步对上会讨论事项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不断扎牢制度的“笼子”。在会议记录上,严格落实会议记录要求,不搞“一锅烩”,按照规定分开记录,并详细记录讨论过程,做到“原汁原味”。
19. 关于“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联系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拟制2021年度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学习。二是按照上级“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要求,加强对接,紧密衔接,采取系统学、深入学和全员学等方式,深刻理解政策出台的时代背景、立法理念、指导原则、运行原理,熟悉熟记法律政策,做到记得清、讲得明、用得好,不断加深对政策理解和掌握,并通过鹿小军讲《退役军人保障法》、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军转干部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的实施方案》、制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政策宣传册、联合到户送喜报以及新兵回访等方式,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多种形式“面对面”宣讲政策,切实使服务对象明白政策要求,办事程序和工作时效。三是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列入2021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拟制了具体实施方案,并按计划落实。
20. 关于“党建引领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还缺乏探索”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准确把握职能定位,以党建为引领,积极开展保障服务、关爱服务、志愿服务等活动,提高退役军人党员对党的认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引导其筑牢入党初心、保持一名共产党员品格和军人本色,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争先锋、作表率。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助推业务工作。通过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党员冬训、四史教育、一把手讲党课及定期开展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会议等方式,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强化党建工作本领,确保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为推动党的各项政策落地落实,更好地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借助科学体系,发挥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体系作用,结合居住、目前从业等情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退役军人党员进行管理;运用“一线工作法”和苏州局调研工作,摸清“流动党员”情况;完成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和“退役军人之家”评选工作,切实引导紧紧围绕双拥共建、褒扬纪念等退役军人党建工作重点,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实好、执行好,确保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
21. 关于“支部党建工作满足于规定动作完成”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年度工作要点和上级要求,完成支部工作计划的拟制,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机关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推动支部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制度保障。二是完善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强化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意识,细化到岗,量化到人,推动支部党建工作对着清单抓责任落实,照着清单抓督查考核,有效支部党建工作由“软”变“硬”,由“虚”变“实”。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内容,激励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和条线干部,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在庆祝三八妇女节之际,组织了“向建党100周年献礼,巾帼女兵向党诉说”活动,17名来自昆山各部门、各单位的巾帼女兵分别展现部队服役和现工作状态的对比照片,以别样方式送上了真挚的祝福,为党的生日庆贺;在全国第43个植树节到来之际,组织党员代表赴共创单位丽德社区参加 “绿化家园·美化环境”植树节大党委共建活动;4月2日,举办清明祭扫英烈活动,局全体工作人员,退役军人代表,退役军人企业党员代表来到昆山市烈士陵园,向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表达崇高敬意;4月13日,市军休所老干部为玉峰实验学校学生讲述红色故事;4月24日晚,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组织全市100名退役老兵及其亲属,观看由国家一级演员黄宏领衔主演红色史诗话剧《上甘岭》,以“缅怀先烈、再现革命英雄事迹”开展学习“党史”教育,纪念伟大的抗美援朝精神,庆祝建党100周年;4月30日,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组织部分青年退役军人代表赴亭林园参加“学党史践初心 绘百年润书香”阅读节活动。
22. 关于“作风效能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锤炼工作作风,推高工作标准,坚持工作创新,做实做细优待政策宣传、褒扬关爱工作。制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政策宣传册,逐人逐户发放至新兵及其父母手中,对发放政策、标准、时间、形式等内容明确标注并进行宣传告知;主动参与市征兵办组织的新兵回访活动,开展“面对面”优待政策宣讲,送上尊崇慰问品,助力打通新兵入伍的“最后关口”;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送喜报工作操作办法》,通过宣读喜报、佩戴绶带、献上鲜花、送去褒扬金等方式增强送达仪式感,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进一步提高褒扬关爱力度与温度,将当年度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家属及驻昆部队现役军人纳入免费体检范围,切实让军人军属共享尊崇荣光。
23. 关于“内部监督机制实施不够及时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人员配备情况,及时梳理办公室职能职责,细化分工,实行定岗、定员、定权、定责。二是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凡属“三重一大”的事项必须列入党组议事决策范畴,并实行重大事项一律经集体讨论决定、工程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大宗物品一律坚持公开采购、人事调整一律按程序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财政支出一律经集体讨论。为确保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过程的规范,要求做到决策前议题需提前告知,确保党组班子成员对议决事事项的提前知情;决策会议上党组书记必须末位表态,避免事先发话定调。同时重要事项集体票决。三是为增强合理确权的有效性,要求开展权力风险排查,特别是围绕人权、事权、财权方面的重点环节,查找出权力运行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全面细致地对“风险点”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归类。针对各项权力风险,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支出申报审批采购办法》《财务支出管理补充规定》等规定落实。
24. 关于“对基层工作日常监督管理、业务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大对基层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和重点监控,做好各类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跟踪指导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流程清晰、账目可查。建立基层专项资金常态化核查机制,以问题为导向,每年针对重点项目实行专项核查,已对15个区镇(办事处)开展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核查,对于发放不准确、核算不到位的单位及时通报,限期整改;2021年,重点核查优待金使用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到位。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转业安置还需提高质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安置政策宣传力度,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及国有企业单位筹集安置岗位,提高安置岗位比例和质量。4月29日,已通过在中共昆山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军转干部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结合今年上级下达给我市军转干部信息以及全市各单位1976年以来安置军转干部的情况确定安置岗位、进行安置政策的宣传。二是目前苏州市关于军转干部“直通车”式安置任务尚处于试点阶段,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昆山实际,积极推动“直通车”式安置工作。军转干部“直通车”式安置方式主要是提高安置质量,为此3月份已同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就如何提高军转干部安置质量进行探讨,下一步根据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要求完成任务。
2. 关于“就业创业举措还需做实做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密组织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做好跟踪服务;依托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了解汇总全市退役军人就业情况。目前已依托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2020年度退役的自主就业士兵就业情况的汇总。计划在2021年10月,开展“百城联动”退役军人(军属)专项招聘会,或由各单位实时推荐就业。二是加强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符合退役军人特点的合作机制,在省就业创业系统目录中推荐部分符合昆山产业发展特点的企事业单位,并根据需求和岗位实际进行培训。3月至4月,已联系南亚电子、万科物业、昆山诺威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昆山质子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小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江苏睿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市力格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等7家上市公司,建立了就业合作机制,并推荐至省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由于系统企业注册模块正在维护更换法人库核验接口,暂时无法登陆注册,预计在5月下旬可恢复正常。三是按要求开展昆山市退役军人双创产业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并组织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更好的服务。计划于5月底前对昆山高新区创酷空间开展退役军人双创工作实地调研,以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为主旨,打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延伸拓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帮助退役军人及早融入社会,提高综合素质,提供创业机会平台,实现创业愿望。
3. 关于“信访维稳工作还需推进落实”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昆山市《集中治理化解涉退役军人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稳步推进,积极开展涉退役军人信访化解工作。去年10月份《方案》制定下发以来,全市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落实任务,积极推进涉退役军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目前已化解21人。按照计划此项工作于2022年底完成。
4. 关于“全国双拥模范城争创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目前,对标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正在高标准推动省双拥模范城争创工作,主动依托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合力,协调推进随军家属安置、空军驻昆雷达站安全防护、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等工作。
5. 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在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过程中,增加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并抓好落实。目前已同相关培训单位进行研究,并计划在今年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后的培训中增加“军地思想转变”等政治教育内容。
6. 关于“‘关爱N+1’等服务有待于进一步落地见效”问题的整改。
根据现行优抚政策,昆山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已全部落实免费公交、游览等优待举措。为拓展关爱保障,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今年初,我局提请人大代表提案建议,积极推进全体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工作。目前根据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议案(总编号145)办理需要,我局已召集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等单位召开协调会,共同协商推进退役军人享受免费公交事宜。同时,根据苏州市创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统一部署,苏州局拟借鉴上海市对于市民享受公交优惠的做法(即发放公交补贴)来推进全市退役军人享受公交优惠,故我市拟结合上级要求和昆山实际,逐步有效推进。
7. 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
打响“昆‘善’退役军人”品牌,强化媒体正向宣传,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今年工作重点,着重打造“退役军人志愿品牌”,进一步扩大昆山“鹿小军”志愿品牌影响力,计划开展“鹿小军在行动”志愿者服务队特色品牌建设一周年风采展示,着力实现“尊崇军人守初心、善用尖兵激斗志、创新举措促保障”的服务目标。
8. 关于“对新形势新定位认识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加深对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原则、职责任务的理解和把握,对标周边已经成熟的先进经验,围绕就业创业、军人优待、权益维护等方面,积极谋划退役军人工作。不断改变“打补丁”“一阵子”的粗放型工作方式,增强服务退役军人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推动工作理念向精细化、体系化转变,努力让服务对象看得见尊崇、摸得到荣光。
9. 关于“对统筹谋划推进工作认识还有局限”问题的整改。
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待省、市两级召开后计划进行。目前已就退役军人公交出行、绿色就医以及免费入园等优待措施与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了前期的论证和探讨,并形成了具体方案。下一步,将通过领导小组会议来从政策层面推进这些重点工作。
10. 关于“做好上级政策的配套落实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我局成立以来时刻关注上级政策制度和本条线改革进程,注重在现行配套政策的基础上持续发力。机构改革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职能进行了划转调整,今年又恰逢我市遇到首例公务员随军家属安置,为更好推动解决随军家属安置问题,拟按照本次安置案例情况,修订完善《昆山市保障随军随迁家属就业实施意见》。目前,我局已会同市委组织部、编办、人武部,市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召开随军家属安置协商会议,形成初步意见,并以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起草报告呈报市委,现签批手续正在进行中。另,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结合昆山实际,已拟定《部分优抚对象享受补差待遇实施规范》《昆山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操作规范》,待征求意见后再正式行文实施。
11. 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实,工作标准不够高,创新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对照工作实际,重新制定《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支出申报审批采购办法》《财务支出管理补充规定》《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送喜报工作操作办法》等5项制度,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保密制度》《昆山市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等3项制度,并积极推进完善安置办法、做活做实做强就业创业、精准落实优抚政策、聚焦备战打仗做好拥军工作、多措并举维护合法权益等重点工作,以服务对象满意为导向,全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面貌。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措施
截至目前,共计2项措施尚未启动整改。
1. 关于“转业安置还需提高质效”问题的整改。
根据当年度转业干部专业特长,加大对征集岗位的宣传力度,同时丰富安置单位的岗位、性质等信息。根据年度军转干部安置计划,目前上级还未将今年军转干部安置任务下达给我市,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军转干部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大对征集岗位的宣传力度。
2. 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实,工作标准不够高,创新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吸纳转业待安置期间的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党员,组建临时党支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参观见学等党建活动,发挥退役军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年度退役军人安置计划,目前上级还未将今年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数下达给我市,待今年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士官)报到后立即组建2021年度退役军人“待安置期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提出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持续压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此为契机推进我市退役军人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全力抓好整改后续工作。下步工作中,局党组将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局党组和局机关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的言行。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在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和推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上,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着眼单位长远建设,坚持不懈转作风,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规范有序。
(三)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以注重预防为主,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全面梳理排查工作职能和风险点,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退役军人安置、优抚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体制机制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严肃执纪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对少数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提醒、早教育纠正,防止小问题变大。持续强化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实效。
(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事业全面提升。我们将以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指示批示为指引,全面完成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以及优抚优待政策落实等年度重点工作,巩固推进各项重大任务,为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和军人军属权益及昆山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做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57352282;邮政信箱:昆山市震川中路398号(邮编:215300);电子邮箱:20013764@qq.com。
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