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3月19日,市委召开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根据党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要求,对第六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领导华红、孙勇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巡视工作条例新增“巡察工作”章节,对巡察提出明确要求。做好巡察工作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是护航高质量发展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本轮巡察在常规巡察的同时,同步开展巡察“回头看”,试点开展专项巡察,组织力度大、工作任务重、执行要求高。要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123456”总体工作思路,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精准发现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要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主动融入监督体系试点工作,在破难题、建体系上探索实践。要深化“纪巡审”三类监督贯通协同,持续推进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监督的贯通融合。要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协作,不断提升联动工作质效。
会议要求,巡察的立足点是发现问题,目标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要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为全市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市委部署,本轮巡察共组建4个常规巡察组、2个专项巡察组。常规巡察组对6个市级机关单位、4个群团组织、2个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同步对3个国有企业开展“回头看”。专项巡察组对3个重点领域开展巡察。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组、巡察办全体成员,市各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