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工作完成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22-09-27 13:4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至7月,市委组建4个巡察组,对陆家镇党委、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昆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及昆山开发区所辖9个社区党组织、昆山高新区所辖18个社区党组织、花桥经济开发区所辖15个社区党组织、陆家镇所辖9个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听取了被巡察党组织综合情况汇报,开展个别谈话845人次,召开专题座谈会18次,受理来信来电39件,发现各类突出问题296个。日前,本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结束。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牢牢抓住“摸底数、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四个着力点,突出巡察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按照“三个聚焦”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深入了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发现突出问题和重要问题(问责)线索,客观反映政治生态状况,为昆山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县域示范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会议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市委书记周伟在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要求,坚决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抓整改,坚决完成巡察整改政治任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从本级、本人改起,坚决防止层层推卸责任,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盯住“关键少数”,抓住主要矛盾,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有关职能部门要用足用好巡察成果,认真分析研判、上下联动整改、深化系统治理,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党组织应在反馈后1个月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同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上报整改进展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全到位真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