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十三届昆山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完成
来源:市委巡察办 【时间:2021-02-10 13:18

根据市委部署,2020年9月至12月,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对市委市政府接待处等1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工信局等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联动巡察。其间,市委各巡察组共听取汇报和座谈72次,个别谈话512人次,发现各类突出问题419个、问题线索3件。日前,本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结束。

本轮巡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监督检查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和市委关于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昆山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提供坚强保证。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会议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市委书记吴新明在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要求,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层层推卸责任,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负责,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着眼管长远、见长效,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结合起来。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党组织应在反馈后1个月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同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上报整改进展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优先分类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自移交之日起,每3个月报送一次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