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11月25日、11月30日,市委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在市医疗保障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政信箱等。依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情况及联系方式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