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市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全市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规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相关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牵头负责纪检监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等工作。
(二)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
主要职能: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及市委巡察组中关系在市纪委的人员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区镇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考核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市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的制度机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三)宣传教育室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网络信息及宣传平台更新维护工作等。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
主要职能: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室研判评估单位的政治生态,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综合协调运用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室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对其处置问题线索进行监督审核;承担市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五)信访室
主要职能: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市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上级纪委监委交办、领导批办和有关方面移交、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有关部门,定期跟踪督办,实行闭环管理;交办督办转送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办理的信访举报,并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市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
主要职能: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上级纪委监委交办、领导批办和有关方面移交、报送的问题线索,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纪检监察室或者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对相关处置情况进行审核、会商,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联系协调审查调查工作中与司法等部门的有关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综合协调全市追逃追赃、防逃工作;牵头组织重点案件的追逃追赃、防逃及其审查调查工作;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综合规划。
(七)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能: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分析典型案件;牵头负责相关专项工作及其审查调查;可以办理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事项等。
(八)第五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能:主要履行依规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工)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指导、检查、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强化日常监督、专责监督,按有关规定办理已有明确意见对被监督对象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的问责事项,根据授权使用核查权限处置反映市管干部或其他干部重要的问题线索,研究分析典型案件;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九)第八、第九、第十纪检监察室(第一、第二、第三派出监察员办公室)
主要职能:除履行上述第五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相应职责外,对联系区镇所辖的基层干部以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推动联系的区镇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所联系区镇纪检监察力量实施交叉监督;督促推动区镇纪(工)委深化“三转”;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置;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有关线索上报市监委;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以市监委名义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以市监委名义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市监委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完成市监委交办的专项工作和其他任务等。
(十)监督审查技术室
主要职能: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相关数据平台及业务系统的应用维护,提供信息查询和分析研判服务;牵头负责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电子数据调查和其他技术支持;协助开展勘验检查、鉴定等证据收集、固定工作等。
(十一)案件审理室
主要职能: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区镇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联合审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市直属单位审查调查的案件;按有关规定做好与司法部门的协商、对接等工作;承办对市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直属单位
1.市党风政风监察中心
2.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管理中心
派驻机构
1.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委办公室(市委研究室、市委机要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市档案局)、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馆(市地方志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等7家单位。
归口监督:市检验检测中心
2. 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公务员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家单位。
监察监督: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委员会
归口监督: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
3.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等3家单位。
监察监督:昆山市融媒体中心(昆山传媒集团)
归口监督: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4.派驻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家单位。
5.派驻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6家单位。
6.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统计局等5家单位。
归口监督:昆山杜克大学发展促进中心、昆山试验区建设推进中心
7.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教育局、市总工会机关、共青团昆山市委员会机关、市妇女联合会机关等4家单位。
8.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等6家单位。
监察监督:昆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归口监督:市重点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市招商服务中心
9.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公安局、市数据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等3家单位。
10.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审计局等2家单位。
监察监督: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市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国企。
归口监督:市国库支付中心
11. 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等2家单位。
12.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合作总社等3家单位。
监察监督: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红十字会机关等3家单位。
14.综合保障纪检监察组
负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联络、日常管理,协助市纪委监委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干部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