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委统一部署,苏州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3月31日至5月12日对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7月10日,苏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向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全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诚恳接受,逐条逐项、不折不扣地落实巡察整改意见,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三个方面开展了10大类39项整改,党纪立案5人,责成11人(户)退出违纪所得109.91万元,暂停兑付各项补贴8613.88万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依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推进整改
(一)坚定政治立场,统一思想认识。苏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区党工委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等方式,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也及时召开了传达会、推进会,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传导了动力、压实了责任。经过广泛动员、深入学习,把全区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了苏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党工委成员各负其责、合力攻坚,各内设机构人人有责、个个参与的整改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党工委领导班子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史红亮任组长,党工委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带头认领整改任务,统筹调度整改工作。成立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专项工作组,细化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整改任务。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党工委统揽、以上率下、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任务措施。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见成效的标准,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昆花委〔2017〕26号),逐条对照苏州市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分解为3个方面、10项、39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了整改任务书、线路图和时间表。同时,各专项工作组紧盯责任部门,强化跟踪督查,逐项对账销号,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立行立改,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一)强化“四个意识”,提升政治自觉,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1.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坚决贯彻中央和省、苏州市委决策部署。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上认识不到位”问题。一是抓“关键少数”的政治学习。区党工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执行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中开展学习8次,编发《中心组学习参考资料》13期。建立了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交流群,各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全员参加,引导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治学习。二是抓“普遍多数”的政治教育。制定了出台《在全区党员队伍中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学习培训的方案》,明确区党工委领导、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员三级专题学习培训体系,确保“旗帜鲜明讲政治”入耳入脑入心,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480次。建立了面向全区干部的“学在花桥” 教育培训体系,开展集中学习9次,全区直接受教人数超4000人次。
2.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全面落实加强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针对“管党治党职责履行不充分”问题。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职责。明确党工委至少每两个月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目前已围绕党建责任清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党建机制体制调整等开展专题研究8次。推行党建工作项目负责制,明确由党工委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加强支部建设”,其他班子成员分别负责“种子工程”“双城党建”“党建+社会工作法”“党建引领社会组织服务民生”等党建项目,细化了党建工作责任,强化了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针对少数党组织未能体现出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了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定期对党建工作“三张清单”、书记项目和重点创新工程完成情况开展督查,健全了考核体系,压实了党建责任。二是健全管党治党制度。结合《昆山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等规定,制定出台了《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生活常态化安排》等4项制度。针对“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严格”问题。调整完善了《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花桥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议事决策规则》,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常务会议组织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工委、管委会和内设机构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执行和监督,从制度上防止了重大事项酝酿不充分、决策不慎重、执行出偏差的现象。
3.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针对“统筹推进上级部署不够到位”问题,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进创新发展,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一是调整产业政策,转变发展方式。归并整理区内产业政策、人才政策、上市政策,重新制定《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规范政策兑现,减少自由裁量,杜绝“一事一议”。设立了花桥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发展引导基金,改变直接资金奖励的方式,规避了资金使用风险,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二是反思发展教训,调整发展方向。全面回顾花桥十年发展历程,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以“2主+3特”的产业发展思路。与上海城市创新经济研究中心合作研究《花桥国际商务城科技创新产业规划》,与同济大学合作研究《花桥经济开发区对接上海规划》,引导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转变。
(二)强化政治责任,夯实党建基础,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1.崇严尚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针对“思想政治建设不严、不实”问题。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观念,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用实际行动着力解决党的建设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和创新理论测试、双城书记“思享汇”等系列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意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制定并完善《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安排表》和《花桥经济开发区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年度工作安排》,明确12类学习教育安排和14项35条工作举措,系统化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深化“种子工程”,全区513名党员共走访家庭户39428户、走访企业4390家,共收集问题5173个,办结率100%,党员干部队伍宗旨意识进一步提升,经验做法在《江苏组工信息》上推广。围绕党建责任清单,就主体责任强化、组织覆盖等10个方面,每季度督查一次推进情况,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把党建责任落到实处。
2.建章立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严格依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整改以来,党工委就《将改革进行到底》电视纪录片、习近平总书记“7.26”讲话精神等组织专题学习3次。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就 “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明确了刚性要求,落实了工作责任,建立了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督促检查机制。结合“种子工程”完善了区党工委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党工委班子成员定期到联系社区进行走访调研,倾听基层声音,解决群众问题。将区党工委班子成员组织关系由集中在党政办党支部分散至各基层党支部,落实了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根据党内政治生活“四性”要求,区内各党(工)委采取听取汇报、检查台账、参与旁听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查指导,推动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解决党建工作“上紧下松”“上热下冷”问题。
3.强基固本,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针对“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完善了7个区域(楼宇)党总支,新设了银桥集团党委,建成了聚福社区、集善社区、徐公桥社区、社创空间4个党群服务中心,形成聚福社区党总支“五微”党建、集善社区党总支 “四维”党建、徐公桥社区党总支“五心”党建等较成熟的党建工作法,拓展了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社区等领域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制定《2017年度花桥经济开发区各党(工)委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落实“第一责任人”和 “一岗双责” 党建责任,明确所有的基层党组织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评议和监督。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以往的收缴党费情况进行自查,严格按照要求足额缴纳党费,合法合规地下拨返还党费。
4.守规持正,深入改进工作作风。针对“纪律、作风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出台了《花桥经济开发区区级机关部门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对内设机构的职能工作、专项工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综合考核,按照40%、50%、10%比例确定优秀、良好、一般等次,并奖优罚劣,治懒、治散、治慵,激发全区干部想干事、会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热情。发布了《花桥经济开发区“工作规范项目”“工作创新项目”“工作突破项目”评选办法》,针对窗口服务、采购招标、公务接待、动拆迁、安全生产等领域设立工作规范奖,针对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模式、创新体制机制的做法设立工作创新奖,针对产业招商、城市建设、经济发展、重大遗留问题解决等领域设立工作突破奖,区内30家单位申报了180个项目,有效引导干部队伍规范工作行为、创新工作方法、追求工作突破。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六大纪律”观念松弛的问题,巡察整改期间从严开展了“清风行动”、接待禁止性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等专项行动,组织全区新提拔干部参观廉洁文化展示馆等教育活动。利用“民声110”、行风热线、“寒山闻钟”等平台,接受群众投诉举报9011件,做到限期办理、及时反馈,群众满意率达99.15%,有效改变了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强化“两个责任”,突出重点领域,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落实“两个责任”。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工委主要领导是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对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截至目前已研究制定了《花桥经济开发区宣传文化制品公开采购管理办法》《花桥经济开发区零星工程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等27项制度。二是进一步促进纪工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落实监督责任。严格按照《中共江苏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县(市、区)、乡(镇)纪委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意见》(苏纪办发〔2017〕45号)文件要求,排查出纪工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25个,对不符合规定的分工进行再清理再规范,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再排查再整顿,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严守八项规定。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行政机构与协会“五分离”原则对区内各协会进行梳理排查,针对大额财政资金开支情况进行了核查整改。对区内59家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执行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排定了18项内部审计项目。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出台了《花桥经济开发区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三公”经费实行月报制度,明确对项目经费中同类项目累计支出或单笔支出超过20万元的,必须经单位内部集体研究,确保“三公”经费逐年下降。修订了《花桥经济开发区公务接待报销办法》,规范了接待标准和审批流程,明确了公务、商务接待报销手续。全面清理了2013年以来因公出国经费报销凭证,明确今后所有出国费用严格按照核定经费列支,核定费用以外严禁列支。三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过程监管。对以往政府购买和赞助项目进行全面核查,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及《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文件要求,出台了《花桥经济开发区宣传工作经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格了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
3.强化执纪问责。针对“监督执纪问责执行力不强”问题。一是全力办理转办信件。对巡察组交办的63件信访件,已办结62件,1件转至昆山市信访局。运用“四种形态”党纪立案5人、提醒谈话19人、警示谈话7人、批评教育13人、责成11人(户)退出违纪所得109.91万元,部分重要线索还在进一步调查核查,待查明结果后将对相关人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二是坚持挺纪在前。出台了《花桥经济开发区违规违纪案件通报制度》,建立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规范了案情通报程序,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对以往处分执行不严肃的个别案件进行了纠正,对已立案查处的4名违纪党员进行全区范围通报,提升了执纪问责的震慑效果。健全“一把手”约谈制度,开展了“商务城厚爱,勤政廉政半月谈”专项谈心谈话活动,采取集中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
4.规范选人用人。针对“干部任用、人员招录不规范,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缺失”问题。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严格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二是坚持制度管人。修订完善了《花桥经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调及大学生来区实习实施办法》《花桥经济开发区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花桥经济开发区辞职辞退实施办法》,理顺干部管理体制,加大交流力度,规范了干部管理制度。三是规范人员录用。修订完善《花桥经济开发区招录财政支付报酬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花桥经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花桥经济开发区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3项制度,2017年区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工作人员46名,均按规定招录。出台了《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管理办法》,成立了招聘评审小组,加强了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管,规范了国有企业员工招录。四是加强干部培养。建立正股、副股、青年人才及90后四个后备干部库,把青年干部选拔到信访、维稳、动迁、社区等岗位接受锻炼,加快青年干部的培养,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5.规范重点领域权力运行。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关于招商、工程建设、动拆迁、国资管理与集体“三资”五大领域的廉政风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梳理存在的问题,开展分类整改,并结合长效机制建设,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织密制度笼子,规范重点领域权力运行。
(1)完善产业政策,规范招商行为。针对“招商领域廉政风险隐患较多”问题。全面摸排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及政策兑现情况,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整改,对已签订投资协议但尚未兑现的项目,明确立即终止超政策范围的条款;对享受补贴多但财政贡献小的企业进行约谈,明确中止财政补贴;对部分项目明确要求达到承诺的产出及税收规模后兑现政策补贴,全区共暂停兑付各项补贴8613.88万元。
(2)完善项目招标,规范工程建设。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操作”问题。全面梳理历年以来的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减免、缓征情况,核对减免及缓征项目的文件依据和审批依据,共梳理项目604个,其中按照市相关文件规定免缓项目273个,按照区内文件规定免缓项目172个。
(3)完善动迁制度,加强动迁监管。完善动迁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动迁安置“一户一档”,确保动迁安置公开、公平、公正。
(4)防范国资流失,提高国资效益。针对“国资管理使用缺乏制度约束”问题。对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或收购的项目进行梳理排查,规范对外投资基本流程,制定出台了《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试行)》,明确了项目投资计划、调研、评审、签约、投入、监管、退出全过程跟踪式操作程序,降低了投资和收购风险。督促部分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加强贷后监管,明确今后杜绝此类业务发生。对9家按照招商协议租用银桥集团办公用房的企业(项目)进行排查,严格按照招商协议,通过先收后补的形式规范租金缴纳。对闲置资产进行梳理,组建了专职资产运营小组,建立统一盘活平台,提高资产运作效益。
(5)规范财经纪律,加强“三资”管理。针对集体组织财务、采购、外包等制度缺失、监管不力问题,出台了《花桥经济开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方案》,开展为期7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对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试点财务第三方代理记账,实行村级资金非现金管理,实施农村集体资金阳光审计。针对集体企业管理问题,完善《强村富民公司建设(维修)工程招标及工程管理制度》《强村富民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强村富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强村富民公司财务审批制度》。出台《花桥经济开发区集体资产财务审批程序规定》《花桥经济开发区集体资产招租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了集体企业项目建设、对外采购、财务管理、物业发包。针对停止耕种土地管理问题,出台了《花桥经济开发区停止耕种土地管理办法》,对可复耕复种范围、耕种发包与收益、涉农补贴等进行了明确,规范了停止耕种土地管理,防止出现脱离管理的抛荒现象。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再接再厉深化整改
巡察工作是一场严格的政治把脉和政治体检,找出了病症、开出了良方,经过两个多月全面深刻的整改,我区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初步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苏州市委和昆山市委的部署,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持之不懈的毅力、迎难而上的态度、敢于担当的勇气,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持续增强政治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脑里、印到心里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上率下、坚持持续发力、坚持举一反三、坚持着眼长远、坚持深化成果,突出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着力推进全区创新发展,聚焦富民福祉事业,推动全区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持续聚焦政治任务,把巡察整改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与长效管理制度建设相结合,放大巡察整改成效。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对分步推进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驰而不息建立强化跟踪落实,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加紧办理;对巡察重点指出的五大领域廉政风险,强化制度建设,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牢固树立 “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地,强化纪律建设,强化标本兼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准备迎接苏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回头看”,确保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持续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引向深处、落到实处
紧扣“两聚一高”的目标任务,更加痛定思痛、更加注重创新、更加凝心聚力,把巡察整改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成果综合运用,在顺利举办2017中国进口商品交易会、成功引进上海大众等重大产业项目、妥善解决中宇等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通过整改解难题、增动力、添活力,大力实施产业效益、科技创新、城市管理、民生事业、社会管理、队伍素质“六大提升行动”,奋力谱写新时代花桥国际商务城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区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512-57608712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兆丰路8号
中共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