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2日至12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昆山创控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昆山创控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对落实党的领导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将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党建工作在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内容中占比20%。
2.健全集团党建工作领导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集团党委会、办公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集团党委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各基层党多样化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走基地、看变化、聚力量”、拓展训练、读书分享、慰问特殊儿童、参观“昆山之路”专题党性教育室等,让党员教育更接地气、更有实效。
3.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完成修订,做到重大决策党委会前置,确保党委会保方向管大局,充分体现党委的核心领导地位。按有关规定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4.集团章程完成修订,其中对集团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党委的组成、产生、工作保障、基本职责与要求、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及主要程序等方面分别进行了明确,确保党委的核心领导地位。
5.制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及决策机构、职责、程序,着力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6.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基本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进一步优化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配置,营造了选人用人的良好环境。在组织选拔、公开招聘及内部竞岗阶段,集团纪委全程监督纪实,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未收到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
7.完成19家一级全资和控股企业的董监事人员名单的梳理工作,对已离开集团的董监事进行了调整,并根据股东变动情况,及时增减董监事人员。根据国资监管和公司治理新要求,结合章程修改和“三重一大”决策管理的思路,对部分下属公司的法人代表、董监事乃至董事会架构进行调整,保障公司董监事有效履职。
8.以国资办劳动用工办法为指引,规范劳动用工程序,完善下属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以市场化和比选择优选聘人才的机制招聘、考录人才。制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内部竞岗办法》、《培训管理办法》,目前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9.集团党委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计划分别确定13个和9个专题内容,在认真执行学习计划的同时,还增加了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专题学习。
10.集团党委中心组关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开展专题学习,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纳入“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集团年终考核。
11.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管理,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严格按照《昆山市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要求,加强阵地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规范党委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因地制宜制定党员积分考核办法,并将考核情况录入昆山市基层党建信息管理系统。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2.坚持“集团管控到哪里,党组织就建立在哪里,党建工作就做到哪里,党组织、党员的作用就发挥在哪里”,采用新建、转入等方式理顺下属投资企业的党组织关系,新增两个党支部,集团党委下辖党(总)支部达到11个,实现了集团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党组织的“全覆盖”。
13.个别支部存在的三名失联党员,经多方努力联系到其中两名,还有一名通过五种以上途径寻找仍然无果,按照 “经过多方努力确实联系不上的正式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的步骤停止党籍处置,至此,“失联党员”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五)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4.制定集团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压实任务,各基层党组织向集团党委递交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听汇报,勤考核,点问题,列措施,18个党建先锋引领项目有效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15.将集团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告已按要求上报市审计局。
16.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了集团党委班子集体责任清单、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责任清单、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纪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及纪委书记个人责任清单,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录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平台。
17.集团坚持每季度开展“鹿城厚爱”干部专项谈心谈话活动,集团纪委书记亲自主谈,以“一旬回放,勤廉常问”为主题,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着力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防微杜渐,2018年提醒谈话2人次。
18.集团新设监察审计部,通过部门调整,促进纪检监察与内审的工作联动,对在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精神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审计线索保持信息共享,加强审计结果运用。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9.修订《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实施细则》,将公务和商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等作风建设新规定新要求纳入细则,进一步明确业务招待和国内差旅审批程序,并举行专题培训会,严申纪律要求、严控经费报支,推动建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20.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2018年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一次,节日期间“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工作三次,检查集团本级及下属子公司23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28条,以“零容忍”态度查纠“四风”,严肃执纪问责。
(七)关于“内部管控不力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21.通过修改章程、制定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党委会、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决策权限,加大对投资企业的管控力度。完成对江苏宝涵的全资控股,接管农业担保公司,理顺体育中心的管控关系。梳理、调整现有董监事不规范、不健全的投资企业,并同步修订企业章程,进一步强化投资企业董事会履职能力。
22.制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投后管理及投资后评估工作流程。制定《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
23.严肃财经纪律,制定《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及《财务印章和网银管理细则》,强调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股权投资、资产收购、信贷金融等重点领域的财经要求,规范印章使用。
24.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集团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明确集团内部企业之间不得私自拆借资金,如有需要必须通过集团公司进行,集团公司按照“三重一大”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25.按照市国资办要求进行集团工资总额预算,对目前尚未纳入集团薪酬体系的部分子公司进行摸底,进一步加强子公司薪酬管理。着力提高绩效考核工作水平,对创业科贷公司开展考核试点,为集团2019年全面推行考核积累经验。
26. 着力提高集团资金统筹管理能力,探索投资企业资金集中管控模式,试点资金池项目,梳理统一辅助核算系统,规范核算整体口径,实现系统性合并报表。
27.拟定《物业租赁管理办法》、《资产经营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产经营部部门职责与岗位分工》、《资产经营部租赁流程》等制度;修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等格式化文本,增加《租赁实施方案审批单》、《文件签收单》、《票据交付确认单》、《安全告知书》、《隐患整改通知书》、《资产检查记录单》等表单,从制度、内容及流程三方面促进租赁业务规范化。
28.建立《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内部审计程序。2完成常规审计4家,专项审计3家,离任审计1家。开展2017年度内审工作整改回头看,其中一家已完成落实整改方案并付诸实施相关措施,其余六家已拟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29.修订《综合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一是将评审范围从项目扩展至战略规划、制度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立项申请等9个方面;二是调整评委人员结构,增加业务骨干和外部专业人员,充分发挥项目评审委员会的专业优势。
30.根据《昆山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现行投资管理办法完成修订,强化投资后评估和投资损失责任追究,细化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工作闭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昆山创控集团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12-57310918;联系地址:昆山市高新区登云路258号汇金财富广场A座2001室;邮政编码:215300;电子邮箱:cykgjw@163.com。
中共昆山创业控股集团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