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监察员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印发工作制度,扎实推进监察员办公室驻点办公和驻点跟班工作。
一是明确驻点办公时间安排。明确监察员办公室负责人和专职监察员常态化驻点办公、兼职监察员每周驻地办公不少于2天的工作模式,实现驻点办公常态化。同时,实行兼职监察员驻点跟班制,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驻点跟班人员安排表,抽调所联系区镇兼职监察员轮流开展脱产驻点跟班,每期3个月,报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备案。
二是明确驻点办公工作内容。按照管理权限,监察员办公室与联系区镇纪(工)委联合开展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工作。围绕重要权力、重要岗位、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围绕监督检查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等专题开展交叉监督。建立联合监督机制,监督工作遇到重大任务或因工作需要,协调联系其他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联合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明确驻点办公工作要求。定期召开监察员办公室工作例会,传达贯彻上级纪委监委最新要求,交流通报情况,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加强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与区镇纪(工)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职能室、派驻机构协同配合,优化资源整合,规范和促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明确开展日常监督、交叉监督等工作时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要求专职监察员每天作好驻点工作记录,登记好驻点人员、驻点时间及驻点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