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班子在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缺少具体规范要求,对大额资金的划定标准没有统一规范,讨论结果容易因人而异。”“会前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派驻纪检监察组不了解具体情况,容易出现监督不精准、时效差等问题。”近日,针对发现多个综合驻在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存在上报不及时、不精准等问题,昆山市纪委市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三重一大”事项采取监督“三个到位”。据悉,“三个到位”要求重点聚焦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
一是事前要求预审到位,相关单位需按照“一事一报”原则,提前2个工作日将事项报告表和相关文件资料上报派驻纪检监察组,便于派驻组提前“预热”,提高意见精准度。二是事中要求点穴到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的有关会议或者重大活动必须要求派驻组成员参加,现场监督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研究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政策规定等,避免中间走样、亡羊补牢。三是事后要求备案到位,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由专人采写会议纪要,7个工作日内将会议纪要及相关材料报派驻组备案,并在项目实施结束后的一周内,将实施情况报派驻组待查。
“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有效监督,全过程留痕,既能从源头上规范用权,也是督促驻在部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再监督。”昆山市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